第一部分 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办事处概况及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协调辖区内单位团体和各类经济组织、团结组织辖区内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2、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领导街道办事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并保证其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4、加强街道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党委的领导核心、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加强对职能部门派驻街道工作人员的考核、监督工作。
6、领导街道、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7、协调、组织辖区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密切党群关系,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确保社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8、负责联系本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工作,向上一级人大、政协机关反映群众的呼声,按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组织代表开展活动。
9、负责街道纪检、信访、老干工作。
10、领导本街道武装工作。
11、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贯彻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实施辖区城市管理计划,对辖区内的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等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2、对社区服务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引导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卫生保健等社区服务业健康发展,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
3、对辖区的普法宣传、民事调解、治安保卫等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社会稳定。
4、对辖区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5、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所属国有、集体资产,确保国有、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支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着力做好优化社区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工作。
6、举办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开展优抚救济、拥军优属工作。
7、负责辖区计划生育、就业再就业、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8、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9、向博乐市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0、承办博乐市党委、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内设3个职能办公室和武装部。
(二)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
一是协助街道党委、办事处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二是负责办事处政务的综合协调工作,制定并实施办事处机关规章制度。三是负责处理单位内部的行政事务、人事工资、编制预算。四是负责机关公文处理、档案管理、保密、信息、文印、信访、会务组织工作。五是负责机关公文起草、审核,检查、催办、反馈机关工作执行情况,掌握动态。六是负责办事处后勤保障工作,并组织落实。
2、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
一是负责辖区党的建设工作,抓好自身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二是负责辖区离退休党员、失业党员和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三是负责街道社区干部的培训、选拔和管理。四是负责街道社区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五是负责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做好社区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六是负责街道纪检、老干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
一是负责制定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是依照有关规定负责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三是负责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提供法律服务,开展人民调解,处理民间纠纷,负责“两劳”人员的帮教工作。四是负责辖区的社区服务,安置待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就业再就业工作。五是负责残疾人和城市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落实、管理、发放等工作。六是负责辖区侨务、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七是负责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八是负责辖区居民的文化宣传教育工作。九是负责监督、检查、落实辖区各单位卫生、环境绿化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防病保健、除四害、健康教育的宣传教育,开展卫生创建活动。十是协助抓好“三市”、市容管理和各单位门前的“五包”、维护市场秩序,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十一是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统计、生育指标的发放、“两证”的审核发放、药具管理与发放、计生保险、计生信访工作,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计划生育知识,组织指导计生协会开展活动。
4、武装部
负责承办辖区内民兵整组、军事训练、政治教育,负责预备役、征兵、战时动员和人民防空工作,担任战备执勤,协同有关部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三)人员编制、在职人员情况
核定编制32名,街道行政10名其中:领导指数5名,(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武装部部长)、事业4名、下设2个社区18名。全额拨款预算管理。现实有143人,其中行政18人(其中领导11人,干部6人工人1人)事业43人,退休1人、州市挂职干部8人、公益性岗位73人
二、年度收支情况
上年结余,124.9万元,2014年度我街道收入1737.9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737.8万、其他收入0.1万。全年总支出1455.2万,其中:基本支出541.1万(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85.1万、公用支出156万)、专项支出914.1(组织事务支出4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5万元、抚恤支出0.4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684.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3.5、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53.6)。本年度结余407.8万元(基本支出结余4.3万元、专项结余403.5万)。
说明:根据主要职责专项用于城镇低保户救济支出、医疗支出及街道维稳、街道扫盲业务、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管理、社区、网络化巡逻车辆运行、综合治理、维稳专项业务、等业务工作支出。
第二部分 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办事处2014年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014年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办事处收支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保留一位小数)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项 目
| 决算数
| 项 目
| 决算数
|
一、财政拨款
| 1737.8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639.1
|
其中:公共预算
| 1552.8
| 二、外交
|
|
政府性基金
| 185
| 三、国防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 四、公共安全
| 25
|
三、事业收入
|
| 五、教育
|
|
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 六、科学技术
|
|
四、经营收入
|
| 七、文化教育与传媒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686
|
六、其他收入
| 0.1
| 九、医疗卫生
| 23.5
|
|
|
| 十一城乡社区服务
| 53.6
|
|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28
|
本年收入合计
| 1737.9
| 本年支出合计
| 1455.2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结余分配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124.9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407.8
|
经营结余
|
|
|
|
合计
| 1863
| 合计
| 1863
|
二、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4年××(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保留一位小数)
项 目
|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类
| 款
|
|
|
|
201
|
| 一般公共服务
| 639.1
| 541
| 98.1
|
201
| 03
| 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
| 540.3
| 540.3
|
|
201
| 29
| 群众团体事务
| 1
|
| 1
|
201
| 31
| 党政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0.7
| 0.7
|
|
201
| 32
|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 47
|
| 47
|
201
| 36
|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 50
|
| 50
|
204
| 02
| 公共安全支出
| 25
|
| 25
|
208
|
|
| 686
|
| 686
|
|
| 08
| 抚恤
| 0.4
|
| 0.4
|
|
| 10
| 社会福利
| 1
|
| 1
|
|
| 12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684.6
|
| 684.6
|
210
|
| 医疗卫生
| 23.5
|
| 23.5
|
|
| 05
| 医疗保障
| 23.5
|
| 23.5
|
212
|
| 城乡社区服务
| 53.6
|
| 53.6
|
|
| 03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53.6
|
| 53.6
|
229
|
| 其他支出
| 25
|
| 25
|
|
| 60
|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 25
|
| 25
|
229
| 99
| 其他支出
| 3
|
| 3
|
合 计
| 1455.2
| 541
| 914.1
|
附件2:
2014年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办事处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数20.3万元(含政府性基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决算12.8万元,车辆运行及维护费用主要用于1辆维稳巡逻执法执勤、4辆社区服务车及3辆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等费用。支付社区4辆巡逻车购置余款74538.25元,年末公务用车3辆;本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经费预决算差异说明以及其他需说明事项。
2014年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办事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保留一位小数)
项目
| 决算数
|
合 计
| 20.3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2、公务接待费
|
|
3、公务用车费
| 20.3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2.8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