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博乐市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责:
博乐市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党委的领导,接受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㈡内设机构
我院下设机构为12个,分别为: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审判监督庭、政工科、办公室、小营盘法庭、达勒特镇法庭、纪检组、司法警察大队。
㈢人员编制、在职人员情况
我院人员编制数为91名,其中:行政编制88名,事业编制3名,在职人员为89人(其中工勤人员3人),退休20人;另有聘用人员34人;共计143人。
二、博乐市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008万元:1、基本支出预算10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2万元。
附件:1、2016年博乐市人民法院收支预算总表
2、2016年博乐市人民法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2016年博乐市人民法院“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明细表
2016年博乐市法院本级预算公开三张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