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市政办发〔2013〕89号)和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博乐市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要求,现将博乐市工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责:博乐市工商局单位规格为科级,是全额预算执法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定本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明并实行监督管理。
(3)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4)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按规定组织监督,检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活动,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并对开办各类交易市场及商品展销会进行登记管理。
(6)组织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
(7)组织管理经济合同,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8)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9)组织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行为,查处违法行为。
(10)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作、个人独资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11)承办博乐市人民政府及博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㈡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1)机构情况:博乐市工商局包括1个市局,根据工作实际内设12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计财科、组教科、市场监督管理科、纪检监察室、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监管科、法规科、企业个体登记科、注册登记科、合同消保科、私个协会; 下设5个工商所,分别是东风工商所、红星工商所、合作区工商所、达勒特工商所和小营盘工商所。
(2)编制情况:根据《关于州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体制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博州党编办发〔2015〕49号),核定博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总编制为88人,其中行政工勤人员编制1人。
二、博乐市工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㈠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博乐市本级部门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博乐市财政安排博乐市工商局收入预算为1003.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03.32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博乐市工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00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 985.32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
㈡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1.基本支出预算为 985.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8.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38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中安排机关运行费用17.5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维护等。
其中安排政府采购支出12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为18万元,其中:执法办案专项经费15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经费3万元。
三、博乐市工商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基本情况
2017年博乐市工商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17.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就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3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保险及日常维护等。
2.增减变化情况
公务接待费同上年持平,主要是我局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0.42万元。
附件:博乐市工商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