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博乐市加快现代财政管理制度建设,促进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大力压减低效无效支出,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上狠下功夫。2021年,博乐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预算绩效管理质量和水平得到提升,现将博乐市2021年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㈠全面开展项目支出事前绩效评估。按照部门单位新增重大政策、项目支出(包括部门预算和年中追加),必须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编制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的要求,督促指导预算单位对3个新增项目进行了事前绩效评估,涉及资金318万元。
㈡全面实施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部门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同步向部门单位批复,并与部门预算公开同步向社会主动公开。一是开展目标申报。2021年初对139个单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编报和审核。139家预算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编制三级指标数2888个,预算资金总额30.8亿元,定量三级指标数2328个,所有部门单位指标量化率均超过70%,平均量化率80.61%;2021年初38个单位申报项目预算164个,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三级指标数1964个,定量三级指标数1597个,预算资金总额13.19亿元,所有项目指标量化率均超过70%,平均量化率81.31%。二是加强目标审核。部门单位提交的预算绩效目标,经由财政业务部门、绩效管理部门仔细审核,层层把关。同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各单位报送的预算绩效目标申报文本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确保绩效目标指向明确、细化量合理可行。
㈢2021年绩效监控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开展整体支出绩效监控。2021年7月对全市139个单位1-6月整体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了绩效监控,填报单位整体绩效监控情况表139个,撰写监控报告139个涉及金额30.8亿元。二是开展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按照时间节点分别对1-5月和1-8月的项目绩效进行了监控,截至2021年9月共对全市1112个已实施的项目1-8月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绩效监控,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情况表1112个,涉及金额28.42亿元,总体预算执行率达60.9%,绩效目标总体完成率达69.1%,绩效监控审核结果平均分为93.73分。以绩效监控为依托,及时纠正部门单位预算执行中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管理行为和资金拨付行为,促进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㈣2020年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对已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资金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自评。2021年初共对2020年1347个项目全部进行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8.59亿元,总体预算执行率达97.94%,绩效目标总体完成率达96.82%,对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审核得分97.7分。
㈤2020年度第三方机构独立绩效评价工作。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博乐市委托第三方机构新疆赛文市场调查咨询有限公司,对博乐市住建局、交通局2020年5个重点项目,涉及资金2002万元,实施独立绩效评价,形成评价报告。5个项目预算执行率均为100%,第三方评价平均得分94.5分。已将5个重点项目评价报告、评价结果在博乐市人民政府网站重点信息公开领域向全社会公开。
二、博乐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㈠完善管理体系,健全协调机制
按照“政府领导、财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实行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预算绩效有考核的预算管理体系,推动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政府效能。
㈡强化绩效审核,提升管理水平
为更好地督促和指导博乐市各部门单位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博乐市财政局在健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指定专干负责此项工作,并设立预算绩效管理经费。专门聘请相关绩效管理咨询机构参与到博乐市的绩效管理工作中,负责对单位进行专业的绩效管理知识培训及实操指导,并对单位绩效相关报表进行审核指导,推动博乐市绩效管理水平迈向新的台阶。对2020年各部门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打分排名,并将排名情况做全市通报,提高各部门单位对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视度。
㈢注重结果运用,彰显管理效果
一是明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坚决削减低效无效资金,推进预算资金提质增效。二是将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率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密切监控预算支出进度,可暂缓实施的支出项目资金及时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保障重点支出和刚性支出,推动各部门单位向“能筹钱 会花钱”转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博乐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是绩效管理理念不够强。通过几年来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各部门单位对绩效管理和评价工作有了一定了解,但长期以来形成的“重分配,轻管理”的观念还没有彻底根除。对项目产生的效益关注度较弱,没有将工作重点放在效益和效果方面。因而存在畏难情绪,工作缺乏主动性,在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及绩效评价等环节中出现拖延和被动应付情况。
二是绩效管理专业水平不足。绩效管理是一个专业性、系统性较强的工作,不仅需要收集大量基础数据,还需做很多调查研究和测算分析,涉及经济、统计、工程等各个领域,意味着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上需要较高的要求。从博乐市目前实际情况分析,从事绩效管理工作的人员,在前期准备、预算编制、目标设定、指标设置、审核、跟踪、评价和公开等方面存在能力不足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㈠进一步硬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
建立健全绩效结果应用的制度体系,完善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沉淀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并统筹使用,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结果导向作用,持续优化财政资金分配格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在安排本级年度预算时,对评价结果未达“优秀”、“良好”的项目,按比例调减项目预算安排数,其中对确属必须保障、安排的重点项目,应按比例扣减部门单位其他预算安排。二是将对部门单位绩效评价审核结果,纳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年度考核体系,进一步调动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营造人人“讲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
㈡加强软硬件建设,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一是加强“硬件”方面建设。依靠2022年自治区新版绩效管理系统,达成自治区、自治州、县市区三级贯通。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绩效管理质量和效率,更加科学判断财政资金项目的绩效情况;二是加强“软件”方面建设。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与绩效工作开展的较好的县市学习交流,借鉴其经验和做法;组织全市预算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交流,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来遇到的“瓶颈”和“短板”进行梳理,答疑解惑。通过一系列的活动,使得单位相关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的专业水平不断提高。
审核人: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