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我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338万元,地方财政支出完成11607万元
一、地方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㈠地方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1月,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338万元,同比减幅26.3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318万元,同比减幅18.74%;基金收入完成20万元,同比增幅97.9%。
按收入结构划分:税收收入完成6446万元,同比减幅15.57%;非税收入完成872万元,同比减幅36.4%。
按征收部门划分:国税部门完成2931万元,同比增幅64.11%;地税部门完成3856万元,同比减幅37.92%;财政部门完成551万元,同比减幅71.9%。
㈡、地方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1月,地方财政支出11607万元,同比减幅2.5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607万元,同比减幅5.79%。
二、财政收支预算执行主要特点
㈠税收收入减幅明显
1月税收收入完成6446万元,同比减幅15.57%,减收1189万元,其中地税部门完成收入385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幅37.92%,剔除“营改增”因素,同比增幅4.74%;国税部门完成收入293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11%,剔除“营改增”因素,同比减幅10.07%。从税种分析,主体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1月合计完成4303万元,同比减幅27.41%,减收1625万元,原因是“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全面推行,营业税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中央和地方分成比例也发生改变(由以前100%全额纳入地方财政改为中央和地方50:50比例分成),形成税收减收1500万元左右;其他小税种均出现不同程度增幅减幅,资源税、房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小税种1月合计完成2413万元,同比增幅41.35%,增收436万元,拉动税收收入增幅5.71个百分点。
㈡非税收入同比减幅明显,影响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月非税收入完成1371万元,同比减幅36.4%,减收499万元,其中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收费、捐赠收入减幅明显,分别减幅13.08%、81.77%、98.84%,合计减收777万元;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费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同比增幅22.43%、102.63%、100%,增收424万元,另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去年同期无此项收入,今年是阳光热力缴纳企业利润收入,非税收入减幅拉动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幅5.54个百分点。
㈢财政支出运行平稳,重点支出得到保障。
2017年1月,我市地方财政支出完成11607万元,同比减幅2.5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07万元,同比增幅5.79%,增支63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工资及津补贴的发放418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63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280万元、其他支出2502万元。
(国库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