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我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0998万元,地方财政支出完成29014万元。
一、地方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㈠地方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月,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0998万元,同比减幅32.8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967万元,同比减幅12.87%;基金收入完成20万元,同比减幅99.18%。
按收入结构划分:税收收入完成9388万元,同比减幅11.08%;非税收入完成1579万元,同比减幅22.18%。
按征收部门划分:国税部门完成4546万元,同比增幅113.23%;地税部门完成5342万元,同比减幅40.06%;财政部门完成1110万元,同比减幅79.15%。
㈡、地方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月,地方财政支出29014万元,同比增幅3.3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9014万元,同比增幅19.37%。
二、财政收支预算执行主要特点
㈠地税部门税收收入增收乏力,国税部门税收收入依然保持高增长态势
2月,地税部门完成收入534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幅40.06%,比1月减幅提高2.14个百分点,增收乏力;国税部门完成收入45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3.23%,增幅比上月提高49.12个百分点,增收保持高增长态势,(剔除营改增因素地税同比减幅15.19%,国税同比减幅9.287%)。
从税种分析,主体税种增值税完成3686万元,同比增幅155.26%,增收2242万元,原因是一是“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全面推行,营业税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中央和地方分成比例也发生改变(由以前100%全额纳入地方财政改为中央和地方50:50比例分成),形成税收减收;二是天气还未转暖,建筑企业还未施工,也影响税收收入;企业所得税和个能所得税同比增幅比较平稳分别为16.02%、35.52%;合计增收490万元;其他小税种耕地占用税增幅明显,增幅100%,原因是清缴以前年度税款;契税同比减幅20.85%,减收210万元,原因是市场低迷和财政全额返还契税政策退出,另2017年按自治区取消要求购买房屋签订合同后10日内缴纳契税政策,以上因素影响契税收入;2月小税种资源税、房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小税种2月合计完成3127万元,同比增幅12.11%,增收338万元,拉动税收收入增幅3.2个百分点。
㈡非税收入同比减幅明显,影响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月非税收入完成1579万元,同比减幅22.18%,减收450万元,其中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收费、捐赠收入减幅明显,分别减幅3.5%、74.31%、99.41%,合计减收992万元;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费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同比分别增幅6.64%、100%、236.69%、566.67%;增收560万元,另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去年同期无此项收入,今年是阳光热力缴纳企业利润收入,非税收入减幅拉动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幅3.57个百分点。
㈢财政支出运行平稳,重点支出得到保障。
2017年2月,我市地方财政支出完成29014万元,同比增幅3.3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014万元,同比增幅19.37%,增支4708万元,财政支出进度加大。2015年2月主要支出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5990万元,同比增长15.41%;公共安全支出4534万元,同比增长84.53%;教育支出完成5949万元,同比减幅5.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3005万元,同比减幅0.03%;医疗卫生支出完成1129万元,同比减幅1.5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2536万元,同比减幅9.36%;农林水事务市支出完成1777万元,同比减幅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