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乐市城市绿化提升项目已由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博市发改发(2021)18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博乐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博乐市城市绿化提升项目二标段(EPC模式)
2.2 建设地址:博乐市
2.3 建设内容:G219(联通路-建国路)道路绿化
2.4 工程投资额:1103.77万元
2.5(1)服务计划周期: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
(2)施工计划工期:30天,计划2022年3月15日开工2022年4月13日竣工
2.6 招标范围:本次工程的设计(含设计、图纸审查、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交付、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过程的设计施工一体化工作及本工程全套施工图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发包人要求范围内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设计:投标人应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疆外企业需办理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报送;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等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建筑企业信息登记报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个建造师只能在一个标段担任项目负责人。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须满足本项目相关资质要求,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评标办法: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15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北京时间),在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和博尔塔拉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博乐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地址:博乐市
邮 编:833400
联系人:王振东
电 话:0909-232780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博乐市隆泉大厦20楼2006室
邮 编:833400
联系人:金秋红
电 话:0909-7660606
2021年11月23日
审核人:杨志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