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乐市北支水系公园建设项目已由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博市发改备[2021]10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博乐市阳光城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博乐市北支水系公园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模式)
2.2 建设地址:博乐市
2.3 建筑规模:商业街区及奇石博物馆、若干景观广场、公园水系、停车场,车行人行
游览道等。
2.4 工程投资额:总投资24000万元、本标段建安费17985万元
2.5 计划工期:341天,计划2021年12月25日开工2022年11月30日竣工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含设计、图纸审查、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至竣工验收交付、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过程的设计施工一体化工作及本工程全套施工图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发包人要求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本次招标要求:设计: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疆外企业需办理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报送。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施工: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外企业需办理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报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须满足本项目相关资质要求,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19日,在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 11时00分
6.2递交方法:商务标:正本 1份,副本4 份(可分册) 技术标(设计方案):5份(白皮书) 技术标(除设计方案):5份(白皮书) 经济标:正本 1份,副本4 份(可分册) 电子版文件1份(U盘)和5份(光盘) 详见招标文件
6.3.开标地点:博州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博乐市锦绣路6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和博尔塔拉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博乐市阳光城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博乐市
邮 编:833400
邮箱:1600675185@qq.com
联系人:宋卫东
电 话:0909-7658258
代理机构: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博乐市北京路中央公馆
邮 编:833400
邮箱:34808879@qq.com
联系人:桑婷婷
电 话:0909-8866688
2021年11月28日
审核人:杨志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