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乐边合区公共租赁住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金新路南侧地块)已由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博市发改备[2020]9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金三角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博乐边合区公共租赁住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金新路南侧地块)-室外附属(一标段)监理
2.2 建设地址:博乐边合区
2.3 建设规模:①室外给水管网共727.77m;②室外排水管网共1134.38m;③室外采暖管网共825.3m;④室外电力外网共930.06m;⑤围墙共764m;⑥硬化铺装面积:沥青砼路面4062.44m2;石材地面 1494.776m2;彩砖铺装 681.891m2;停车位铺装 1430.927m2;⑦园林绿化面积8237.381m2;⑧建筑物:换热站、值班室、配电室等配套工程。
2.4工程投资:总投资1600万元 ;其中建安费1500万元。
2.5计划工期:96天,计划2021年8月12日开工2021年11月15日竣工。
2.6招标范围:本工程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建筑企业信息登记报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监理)。
5.其他说明:1、本项目开标会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办理广联达投标锁,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书格式XJTB,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XJTB格式)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不见面”开评标系统(http://220.171.42.83:7501/LoginForm.aspx)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请在互联网网络环境较稳定的电脑端登陆,因投标人网络环境或硬件配备不达标等原因影响开标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获取
请于2021年7月16日至2020年8月5日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下载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和博尔塔拉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金三角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博乐边合区
邮 编: 833400
联系人: 单裕丰
电 话: 1839957651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博乐市唯美品格小区13号楼205室
邮 编:833400
联系人: 严佳佳
电 话: 0909-2226128
2021年7月13日
审核人:杨志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