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乐市城市供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一期)已由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博市发改发(2019)5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博乐市城市供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一期)--一标段(监理)
2.2 建设地址:博乐市
2.3 建筑规模:建设换热站13座以及管网6062.4米等附属配套设施。
2.4 工程投资额:4556.54万元(其中:建安费4351.78万元,其他费204.76万元)
2.5 计划工期:76天 ,计划2019年12月31日开工2020年3月15日竣工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的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建筑企业信息登记报送。项目总监及项目班子成员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平台能承接项目,否则投标无效。
3.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监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12月6日至 2019年12月26日20:00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xzfw.xjboz.gov.cn)和博尔塔拉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博乐市 地 址: 博乐市隆泉大厦20楼2009室
邮 编: 833400 邮 编: 833400
联 系 人: 李曙辰 联 系 人:金秋红
电 话: 18209093737 电 话:0909-7660606
传 真: 传 真:0909-7660505
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