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尔塔拉财政局《关于核定2020年各县(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博州财预〔2021〕13号)、《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博州财预〔2021〕21号)和《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博州财预〔2021〕31号)的文件要求,博乐市已将提前下达的部分2021年债券新增额度纳入2021年政府预算安排,经博乐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地方政府债券新增额度5.6亿元,其中新增一般政府债券安排3.2亿元。用于博乐市黑河综合治理建设项目0.5亿元,环保型旅游公厕0.5亿元,博乐市农牧民技能培训基地建设项目0.5亿元,博乐市2021年农村道路建设项目0.37亿元,博乐市农村安全饮水项目0.07亿元,博乐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6亿元。新增专项政府债券安排2.4亿元。用于城市污水处理项目0.6亿元,博尔塔拉河风景名胜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5亿元,博乐边合区职工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0.5亿元,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区)“园中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8亿元
此次调整后,博乐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由68.1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9.8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8.28亿元)调整至73.7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3.0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0.68亿元)。
1.表1-6博乐市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情况表
2.表1-6-1博乐市2020年限额调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
3.表1-7博乐市2020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资金安排表
(审核人:蒋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