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民政局关于2020年度对全市社会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根据《关于在市场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关于2020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结合我市社会组织实际,博乐市民政局决定对全市社会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将抽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抽查时间
10月27-30日
联合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公安部门。
二、抽查对象
在市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三、检查内容
(一)是否按规定参加年检;
(二)是否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三)是否存在行政机关在职和退(离)休公务员违规兼职的情况;
(四)是否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成立党组织,规范开展党建工作;不具备成立党组织条件的,是否在《章程》中载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表述;
(五)是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六)最近一次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是否进行财务审计;
(七)是否存在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资产或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等情况;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等情况;
(九)是否按规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董)事会;
(十)是否按规定主动如实公开相关信息;
(十一)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进入现场开展检查;
(二)要求被检查的社会组织出具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副本;
(三)查阅有关文件和材料;
(四)要求被检查的社会组织就检查发现问题现场做出说明;
(五)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六)对部分财务往来数额较大的社会组织,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
五、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结合实际按照检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经营规模、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
2.随机选派人员方式:采取随机匹配的方式,实施全局内随机、各科室内随机从《博乐市民政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
被抽取的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六、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行政检查结束后在政府门户网站“双随机一公开”专栏上公布,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审核人:赵生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