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的通知和我局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我局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促进民办短期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办学,营造健康安全的教育环境。
二、抽查单位
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
二、随机抽查对象
全市经博乐市教育局批准设立的民办短期培训机构
三、抽查工作时间
2020年1月14日至2018年1月19日。
四、随机抽查的事项与内容
根据要求,今年随机抽查的事项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办学条件,教育教学,合同管理,收费管理,制度建设,安全管理,信息公开,环境卫生等项目进行检查。
五、随机抽查方式
主要采用不定向抽查和不定期抽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要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六、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1.抽查时间重点放在开学前后、寒暑假,每次抽查比例不超过3%;计划全年抽查次数2次。
2.对被投诉、举报,可随时进行检查。
七、随机抽查的结果运用
1.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形成有效震慑,增强依法办学的自觉性;
2.通过教育局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3.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八、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教育局开展监督检查,除有投诉或举报外,要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取两名执法检查人员。对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由市教育局教育办牵头组织实施。
九、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核,牵头科室要依据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工作到位。
2.要加大对抽查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网站等形式,扩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知晓率,把抽查实施与宣传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在保证公示信息及时性、准确性和强化社会监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
博乐市教育局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