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精准落实学生资助惠民政策,帮助困难学子顺利步入大学校园,根据《自治州优秀贫困大学新生奖励资助操作规程》文件要求,现将自治州2026年优秀贫困大学新生奖励资助申报相关事宜,明确告知如下,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及家长仔细阅读、按时申报。
一、资助对象
全州(不含第五师)户籍,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本科一批次(含零批次录取的重点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一律在户籍所在县市提交申请。
二、申请基本条件
1.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
2. 农村低收入家庭子女(脱贫户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子女);
3. 孤儿或依靠英烈抚恤金生活的困难家庭子女;
4. 因家庭成员患病、残疾、遭遇自然灾害、因伤丧失主要劳动力等特殊情况,无力筹集大学学费的困难家庭子女。
三、申请流程
学生本人填写附件《自治州2026年优秀贫困大学新生奖励资助金申请表》,根据申请表到相应高中所在学校、村(居)委会、乡镇(场)街道、市直单位盖章〔高中毕业学校在县域外的,不用盖章,只需提供高中毕业证复印件;低保户家庭子女、孤儿、烈士子女盖县(市)民政局的公章,原建档立卡家庭盖县(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公章,不是以上情况的不盖“县(市)民政局或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意见”公章〕;2026年大学新生需复印录取通知书以及学生高考录取结果查询截图。
1.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社保卡正反面复印件(持卡人必须是学生本人),低保证(或新疆扶贫手册)/城镇低保(首页带公章页、家庭概况页、含学生名字页以及最后填写页),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2.贫困家庭学生需开具社区、村队证明,并注明是建档立卡户、农村低保、城镇低保户、孤儿及残疾类别,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均盖社区(村队)公章。
3.重大疾病需提供医院诊断书、缴费发票(诊断书与缴费发票时间一致)。
注: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
四、资助标准
符合条件通过审核的学生,一次性给予每人4000元奖励资助金。
五、资金发放方式
资助金全部通过学生本人社保卡账户,直接精准发放至学生个人账户。
六、材料提交地点
请将所有申报材料整理齐全后,报送至博乐市南城区街道锦绣路市直机关4号楼市教育局2楼214办公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七、咨询方式
博乐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909-2285687
请各位学生及家长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确保信息真实、材料完整、盖章齐全,按时完成申报,切实享受资助惠民政策。
附件:自治州2026年优秀贫困大学新生奖励资助金申请表
博乐市教育局
2026年5月8日
审核人:张瑞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