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聚焦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进一步严明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着力推动教育公平落地见效,让群众在教育惠民实践中切实感受到政策温度与民生实效。
严守政策底线,筑牢公平基石。严格按照“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实行均衡编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保障流动儿童平等入学权利,严格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对于多子女家庭,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实行长幼随学,解决家长接送困难。扎实做好特殊群体入学保障,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精准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让教育公平的阳光照亮每个孩子的成长之路。
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提升服务质效。通过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市融媒体中心、市教育局官方公众号等权威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方案、学区划分等关键信息,确保招生政策全程透明、公开可溯。推行“幼升小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通过“博事通”小程序、“博州政务服务网”进行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提供24小时线上自助服务,便利群众随时办理。兼顾不同家庭实际需求,坚持“线上+线下”并行,线下由各学校设立并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守,招生期间全程提供现场咨询、政策解读、操作指导等服务,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强化督导问责,严明招生纪律。严格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各中小学招生入学不得以考试选拔学生,不得违规收取跨学区费、择校(班)费、借读费等费用。聚焦招生期间问题多发、舆情集中的学校,加强重点督导,及时纠偏规范。教育部门联合纪检部门,不断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及违规违纪举报、申诉受理流程,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依纪严肃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以强有力的监督问责确保招生工作公正有序、规范运行。
下一步,博乐市将持续坚守教育公平初心,不断优化招生服务举措,以更扎实的作风、更有力的行动,推动“阳光招生”走深走实,切实增强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审核人:李世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