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自治区教育厅联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下发自治区教育厅印发《自治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工作方案)》市教育局《博乐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博乐市第九中学教育集团2025年秋季一年级和七年级招生通知: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时间
小学一年级:8月4日-8月8日;
中学七年级:8月25日对口小学毕业年级学生直接报到入学;8月24日下午区内初中班直接报到入学;
(二)方式
小学一年级:采取线上申报,家长(法定监护人)可通过“博事通”小程序或访问“博州政务服务网”进入“入学一件事—幼升小”进行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
(三)审核
小学一年级于8月11日-8月15在申报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二、招生范围
博乐市第八小学(一分校)学区:博河以南,北京路以东。
博乐市第二中学(二分校)学区:西环路以东,北京路以西,博河以南,温泉路以北。
博乐市汉博中学(三分校)学区:西环路以东,北京路以西,温泉路以南。
三、报名条件
居住在学区内年满6岁3个月(即2019年5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计划
博乐市第八小学(一分校):招收一年级495人,11个班;
博乐市第二中学(二分校)招收一年级180人,4个班;
博乐市汉博中学(三分校)招收一年级90人,2个班;七年级569人,13个班(锦绣、七小六年级毕业生);
博乐市第九中学(核心校):招收七年级800人,18个班(九中本部六年级毕业生及2025级区内初中班学生);
五、录取原则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录取原则
按九中教育集团学区划分进行分批招生。若学区内学校已招收满额,由集团内调配至有学位的分校就学;若集团已招收满额,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较近且有学位的学校就学。
第一批录取:招收学区范围内房户一致人员子女;
第二批录取:招收学区范围内有户籍无房产人员子女;
第三批录取:招收学区内无户籍有房产人员子女;
第四批录取:招收学区范围内随亲居住人员子女、租房居住随迁人员子女(出具第五师、博乐市无房产证明,且在片区租住满六个月以上)。
温馨提示:以上四类适龄儿童均以父母或监护人家庭实际居住地址为准,招生工作开始前未实际居住的不纳入本学区范围。
(二)中学七年级新生录取原则。
按照对口小学毕业生整体直升七年级原则进行招生。
六、结果公示
公布招生名单和分班情况(关注新疆博州博乐市第九中学微信公众号或各校区公示栏)。
七、咨询电话
博乐市第九中学教育集团核心校(博乐市第九中学)
何老师:0909-2276077
博乐市第九中学教育集团一分校(博乐市第八小学)
徐老师:0909-2265017
博乐市第九中学教育集团二分校(博乐市第二中学)
刘老师:0909-2229327
博乐市第九中学教育集团三分校(博乐市汉博中学)
何老师:0909-2276077
八、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电话:0909-2276077
博乐市第九中学教育集团
2025年7月31日
审核人:李世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