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义务教育

2025年博乐市锦绣小学教育集团 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通知

日期:2025年07月31日

来源:博乐市教育局

点击量:

分享: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新教函〔2025〕256号)、《博乐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博市教函〔2025〕30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博乐市锦绣小学教育集团2025年秋季一年级招生通知:

一、报名时间:

线上报名时间:2025年8月4日-8月8日(微信小程序“博事通”入学一件事申报)

线下审核时间:2025年8月11日-8月15日

二、招生范围:

锦绣小学核心校片区:以锦绣小学学校所在地为中心,东至市区北京路以西,西至西内环路以东(含壹品尚都、丁香家园三期),北至君悦巷以南,南至八一路以北。

锦绣小学一分校片区:以第七小学学校所在地为中心,北至响根布呼路以南,东至北京路以西,南至君悦巷以北,西至西内环路以东。

锦绣小学二分校片区:以第十中学学校所在地为中心,东至文化路以西,南至响根布呼路延伸到西内环以西,西至气象局以东,北至北环路沿线以南。

三、报名条件:

1.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6岁3个月(即2019年5月31日以前出生)。

2.第十中学新七年级接收本校小学毕业年级学生。

现场审核资料须知:

㈠报名流程

1.线上申报:在本市市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家长(法定监护人)如通过“博事通”小程序或访问“博州政务服务网”进入“入学一件事—幼升小”,进行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

2.学校线下审核:招生学校按照报名信息对家长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信息、证件的真实性,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驳回,对材料造假的一律取消相应学校入学资格。

㈡报名所需材料

1.监护人及学生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含首页、父亲户籍页、母亲户籍页、入学儿童户籍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学生户籍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请携带结婚证(离婚证)和孩子出生证明,用以证明房产所有人与学生的关系。

3.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明原件、复印件:

第一类有房产证原件的,请携带原件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第二类由于贷款或其他原因未取得房产证原件的,请携带购房合同、契税单、贷款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仅私人购房协议不予报名审核)

4.学生法定监护人名下没有本地房产的租房人员,请携带房产局(含五师房产局)出具的无房证明和具有法律效益的租房合同。

四、招生计划:

核心校(博乐市锦绣小学):暂定招收480人、11个班

一分校(博乐市第七小学):暂定招收200人、5个班

二分校(博乐市第十中学):暂定招收200人、5个班

五、录取原则:

博乐市采取多校划片、一校分配原则招生,根据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学区登记入学,学校按以下顺序录取,若已招收满额,超出学校学位的,由集团校按照由近及远原则统筹安排学生进入集团分校入学就读。

第一批录取:招收学区范围内房户一致人员子女;

第二批录取:招收学区范围内有户籍无房产人员子女;

第三批录取:招收学区内无户籍有房产人员子女;

第四批录取招收学区范围内随亲居住人员子女、租房居住随迁人员子女(出具第五师、博乐市无房产证明,且在片区租住满六个月以上)。

温馨提示:以上四类适龄儿童均以父母或监护人家庭实际居住地址为准,招生工作开始前未实际居住的不纳入本学区范围。

六、结果公示:

报名结束后,将按照均衡分班的原则对学生进行分班,并于8月中下旬在学校门口进行公示。

七、咨询电话:

核心校:吴老师:0909-2291231

一分校:刘老师:0909-7610091

二分校:陈老师:0909-2287292

八、监督举报电话:

纪检办:吴老师:0909-2291231

博乐市锦绣小学教育集团

2025年7月31日

审核人:李世敏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博乐市文明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9005285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010006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