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新教函〔2025〕256号)、《博乐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博市教函〔2025〕30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博乐市锦绣小学教育集团2025年秋季一年级招生通知:
一、报名时间:
线上报名时间:2025年8月4日-8月8日(微信小程序“博事通”入学一件事申报)
线下审核时间:2025年8月11日-8月15日
二、招生范围:
锦绣小学核心校片区:以锦绣小学学校所在地为中心,东至市区北京路以西,西至西内环路以东(含壹品尚都、丁香家园三期),北至君悦巷以南,南至八一路以北。
锦绣小学一分校片区:以第七小学学校所在地为中心,北至响根布呼路以南,东至北京路以西,南至君悦巷以北,西至西内环路以东。
锦绣小学二分校片区:以第十中学学校所在地为中心,东至文化路以西,南至响根布呼路延伸到西内环以西,西至气象局以东,北至北环路沿线以南。
三、报名条件:
1.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6岁3个月(即2019年5月31日以前出生)。
2.第十中学新七年级接收本校小学毕业年级学生。
现场审核资料须知:
㈠报名流程
1.线上申报:在本市市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家长(法定监护人)如通过“博事通”小程序或访问“博州政务服务网”进入“入学一件事—幼升小”,进行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
2.学校线下审核:招生学校按照报名信息对家长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信息、证件的真实性,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驳回,对材料造假的一律取消相应学校入学资格。
㈡报名所需材料
1.监护人及学生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含首页、父亲户籍页、母亲户籍页、入学儿童户籍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学生户籍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请携带结婚证(离婚证)和孩子出生证明,用以证明房产所有人与学生的关系。
3.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明原件、复印件:
第一类有房产证原件的,请携带原件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第二类由于贷款或其他原因未取得房产证原件的,请携带购房合同、契税单、贷款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仅私人购房协议不予报名审核)
4.学生法定监护人名下没有本地房产的租房人员,请携带房产局(含五师房产局)出具的无房证明和具有法律效益的租房合同。
四、招生计划:
核心校(博乐市锦绣小学):暂定招收480人、11个班
一分校(博乐市第七小学):暂定招收200人、5个班
二分校(博乐市第十中学):暂定招收200人、5个班
五、录取原则:
博乐市采取多校划片、一校分配原则招生,根据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学区登记入学,学校按以下顺序录取,若已招收满额,超出学校学位的,由集团校按照由近及远原则统筹安排学生进入集团分校入学就读。
第一批录取:招收学区范围内房户一致人员子女;
第二批录取:招收学区范围内有户籍无房产人员子女;
第三批录取:招收学区内无户籍有房产人员子女;
第四批录取:招收学区范围内随亲居住人员子女、租房居住随迁人员子女(出具第五师、博乐市无房产证明,且在片区租住满六个月以上)。
温馨提示:以上四类适龄儿童均以父母或监护人家庭实际居住地址为准,招生工作开始前未实际居住的不纳入本学区范围。
六、结果公示:
报名结束后,将按照均衡分班的原则对学生进行分班,并于8月中下旬在学校门口进行公示。
七、咨询电话:
核心校:吴老师:0909-2291231
一分校:刘老师:0909-7610091
二分校:陈老师:0909-2287292
八、监督举报电话:
纪检办:吴老师:0909-2291231
博乐市锦绣小学教育集团
2025年7月31日
审核人:李世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