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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年07月01日

来源:博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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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新教函〔2025〕256号)相关要求,现就博乐市中小学2025年秋季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及博乐市以外来博随迁子女转学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一)小学一年级、七年级报名

2025年8月11日-2025年8月15日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

2025年8月18日-2025年8月29日

二、招生片区

(一)市区小学一年级招收片区

1. 博乐市锦绣小学教育集团

锦绣小学(核心校)+第七小学(锦绣小学一分校)+第十中学(锦绣小学二分校)形成紧密型教育集团。

锦绣小学核心校片区:以锦绣小学学校所在地为中心,东至市区北京路以西,西至西内环路以东(含壹品尚都、丁香家园三期),北至君悦巷以南,南至八一路以北。

锦绣小学一分校片区:以第七小学学校所在地为中心,北至响根布呼路以南,东至北京路以西,南至君悦巷以北,西至西内环路以东。

锦绣小学二分校片区:以第十中学学校所在地为中心,东至文化路以西,南至响根布呼路延伸到西内环以西,西至气象局以东,北至北环路沿线以南。

2. 博乐市第一小学教育集团

第一小学(核心校)+第九小学(第一小学一分校)形成紧密型教育集团。

第一小学核心校片区:以第一小学学校所在地为中心,东至北京路以西,南至响根布呼路以北,西至文化路以东,北至前进路以南。

第一小学一分校片区:以第九小学学校所在地为中心,东至北京路以西,南至前进路以北,西至文化路以东,北至北外环沿线以南。

3. 博乐市第六中学教育集团

第六中学(核心校)+第三小学(第六中学一分校)+第六小学(第六中学二分校)形成紧密型教育集团。

第六中学核心校片区:以第六中学学校所在地为中心,西至北京路以东,北至建国路以南,东至205线以西,南至博河以北(含八一路以南、北京路以西片区);第五师房产除外。

第六中学一分校片区:以第三小学学校所在地为中心,东至光明路以西,南至建国路以北,西至北京路以东,北至青得里大街、金光大道以南;第五师房产除外。

第六中学二分校片区:以第六小学学校所在地为中心,西至北京路以东,南至青得里大街、金光大道以北,北至北外环以南,东至东外环以西;第五师房产除外。

4. 博乐市第九中学教育集团

第九中学(核心校)+第八小学(第九中学一分校)+第二中学(第九中学二分校)+汉博中学(第九中学三分校)形成紧密型教育集团。

第九中学一分校片区:以第八小学学校所在地为中心,招收博河以南,北京路以东。

第九中学二分校片区:以第二中学学校所在地为中心,招收西环路以东,北京路以西,博河以南,温泉路以北。

第九中学三分校片区:以汉博中学学校所在地为中心,招收西环路以东,北京路以西,温泉路以南。

(二)乡镇场小学一年级招收片区

博乐市小营盘中心小学、阿热勒托海中心学校、乌图布拉格中心学校、达勒特中心学校、贝林哈日莫墩中心学校招收所在乡镇场适龄儿童。

(三)青得里镇幼儿园对口入学市区小学

青得里镇中心幼儿园对口直升第六中学;基建队幼儿园对口直升第一小学;青得里中村幼儿园对口直升第二中学;

补充说明:青得里镇3所幼儿园毕业学生,符合市区学校入学条件的可先根据居住地就近入学。

(四)市区、乡镇场小学对口直升初中

1. 博乐市第一中学招收第一小学、第九小学毕业生;

2. 博乐市第三中学招收第三小学、第六小学、乌图布拉格中心学、小镇小学、阿热勒托海中心校毕业生;

3. 博乐市第二中学招收本校毕业生;

4. 博乐市第六中学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及达勒特中心学校、贝林哈日莫墩中心学校毕业生;

5.博乐市第九中学招收第八小学毕业生、内初班学生;

6. 博乐市汉博中学招收锦绣小学、第七小学毕业生;

7. 博乐市第十中学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

8. 博乐市小营盘中学自2025年秋季不再招生;

9. 乌图布拉格中心学校、达勒特中心学校、贝林哈日莫墩中心学校、小营盘中心小学、阿热勒托海中心学校毕业生,可按照监护人在市区实际居住(购房或租房)情况,由毕业学校审核登记报市教育局按学位情况统一分配。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博乐市辖区2019年5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3个月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因身体健康问题需延缓入学的儿童,由其法定监护人在9月1日前持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

(二)初中七年级。各中学按对口小学毕业生整体直升七年级的原则进行招生。

(三)义务段学校转学。博乐市以外来博随迁人员子女。

四、招生入学程序

(一)报名流程

1.家长申报。市区小学一年级报名采取线上申报,家长(法定监护人)于8月4-8日可通过“博事通”小程序或访问“博州政务服务网”进入“入学一件事—幼升小”进行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操作流程可参考“教育入学一件事”实操指南来了!2025年升入一年级的博州学生家长必看),报名结果以学校线下审核为准。乡镇学校采取线下报名,家长(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房产所在学校现场报名。

2.学校审核。招生学校按照报名信息对家长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信息、证件的真实性,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驳回,对材料造假的一律取消相应学校入学资格。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户籍材料。监护人及学生的户口本(不在一个户口增加提供出生证明)。

2.房产材料。提供学生监护人的房产证;只取得购房合同或无法提供房产证、不动产产权证原件的,需到博乐市房产中心查询,并出具房产属于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有的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信息等)及契税发票;随亲居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及无博乐市户口无房产人员需出具监护人在博乐市及第五师无房产证明,租房居住的提供监护人与房主签订的合同。

3.所在社区居住证明(监护人与孩子居住地址及居住时间)。

4.小学一年级的学生需携带学生近期所做的肝功化验单、保健证及计划免疫证、水痘接种证等,具体以学校要求为准。

(三)义务阶段转学工作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博乐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8月18日将发布2025年秋季学期转学公告,家长可在网上报名上传相关资料。报名成功后,由市教育局根据中小学学位情况,按照有位就补、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就学。

五、其他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一)通过摸底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情况,市教育局联合残联、民政、卫健等部门组成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一人一案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合理安置。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其他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保障受教育权。

(二)推行使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要求,依法依规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

六、录取规则

博乐市义务段学校以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免试入学”总体要求招生,学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照以下规则依次录取,其余未录取的学生由集团校调剂至分校入学,若集团校整体无学位由教育局调剂入学。

(一)适龄儿童类型

招生前由集团校核心校统一发布招生公告,按照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学区登记入学,因学校学位有限,为防止出现择校现象,现对适龄儿童录取做如下批次分类:

第一批录取:招收学区范围内房户一致人员子女;

第二批录取:招收学区范围内有户籍无房产人员子女;

第三批录取:招收学区内无户籍有房产人员子女;

第四批录取:招收学区范围内随亲居住人员子女、租房居住随迁人员子女(出具第五师、博乐市无房产证明,且在片区租住满六个月以上)。

温馨提示:以上四类适龄儿童均以父母或监护人家庭实际居住地址为准,招生工作开始前未实际居住的不纳入本学区范围。

(二)审核录取

1. 符合以上批次的适龄儿童由学校审核相关材料,合格后,学校可依据学位情况依次录取。若学区内学校已招收满额,由集团校按照由近及远原则统筹安排学生进入集团其他校区就读。

2. 对于多子女家庭,为解决家长接送困难,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实行长幼随学,但不得在市区自由择校。

七、相关要求

(一)各中小学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开展招生工作。小学一年级不得跨学区招生,每班宜在42人左右(不超过45人)设置教学班。初中七年级不得招收非对口小学毕业学生,每班宜在46人左右(不超过50人)设置教学班,并按照学生民汉比例、男女比例进行均衡分班,并及时将录取及分班情况予以公示。

(二)市区学校(包含第五师中学和第五师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及休学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三)博乐市以外来博随迁子女转学网上报名成功后,博乐市教育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将转学名单下发到相关学校,由相关学校再次核实学生报名资料,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学校及时安排入学;审核不通过的学生在原校就读。

八、咨询电话及招生计划

2025年博乐市中小学生招生计划及联系方式

序号

学校

招生联系人

招生联系电话

一年级计划

七年级计划

座机

招生人数

招收

班级数

招生人数

招收

班级数

1

博乐市第一小学

黄 莹

0909-2227571

220

6



2

博乐市第九小学

(第一小学一分校)

蒙 根

0909-2224051

90

3



3

博乐市锦绣小学

吴 建

0909-2291231

480

11



4

博乐市第七小学

(锦绣小学一分校)

王丽娜

0909-7610091

200

5



5

博乐市第十中学

(锦绣小学二分校)

陈慧慧

0909-2287292

200

5

300

7

6

博乐市第六中学

何春贤

0909-2261530

120

3

300

7

7

博乐市第三小学

(第六中学一分校)

王兰英

0909-2282125

90

3



8

博乐市第六小学

(第六中学二分校)

刘海娜

0909-2285119

87

3



9

博乐市第九中学

闫 丽

0909-2328954



800

18

10

博乐市第八小学

(第九中学一分校)

徐 璐

0909-7618740

495

11



11

博乐市第二中学

(第九中学二分校)

刘晓晓

0909-2229327

180

4



12

博乐市汉博中学

(第九中学三分校)

赵玉伟

0909-2276077

90

2

569

13

13

博乐市第一中学

李建军

0909-2225277



400

9

14

博乐市第三中学

(第一中学一分校)

张家英

0909-2223311



578

12

15

博乐市小营盘中心小学

罗燕

0909-6928218

92

3



16

博乐市达勒特中心校

郭旭光


20

1



17

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中心校

张秀芬

0909-6552029

23

1



18

博乐市阿热勒托海中心学校

张小燕


30

1



19

博乐市乌图布拉格中心校

李争奇

0909-7618608

60

2



教育局咨询电话:0909-228667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九、重要提醒

1.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并配合学校完成资料审核工作,切勿错过报名时间和审核时间。如错过报名时间且所在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的,将调剂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2.本通知仅作为招生工作的指导,不作为购房、投资的参考。房产公司、二手房中介公司不得擅自以学区房进行虚假宣传,因购房造成无法入学或转学的,由房产公司、二手房中介、购房者自行解决。

3.博乐市义务段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各中小学招生入学不得以考试选拔学生,不得违规收取跨学区费、择校(班)费、借读费等费用。

欢迎广大群众全程监督2025年博乐市义务教育学校秋季入学招生工作,若发现存在“以权择校、以分择校、以钱择校”等情况,可拨打监督电话:0909-2286743。

博乐市教育局

2025年7月1日

审核人:李世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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