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8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向我局申请G3018线精河至阿拉山口公路工程(博乐市段)使用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G3018线精河至阿拉山口公路工程(博乐市段)
二、项目批准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用地单位: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四、被使用林地单位:博乐市
五、拟使用林地面积、权属、地类、起源、林种情况: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园新技术开发中心与博乐市林业和草原局等相关单位对项目区进行了现场勘查:
G3018线精河至阿拉山口公路工程(博乐市段)拟使用林地位于博乐市达勒特镇9林班2、7、14、38、39、46、47、48小班,共计1个林班8个小班部分林地。使用林地面积16.0057公顷,全部为永久性使用林地。
1、按地类统计,乔木林地3.3375公顷,未成林造林地3.5715公顷,特殊灌木林地9.0967公顷;
2、按林地权属统计,国有12.3152公顷,集体3.6905公顷;
3、按林地保护等级统计,Ⅱ级的面积为9.0967公顷,Ⅲ级的面积为6.9090公顷;
4、按森林类别统计,国家级二级公益林地9.0967公顷,地方公益林地3.5715公顷,一般商品林地3.3375公顷;
5、按使用林地类型统计,防护林林地9.0967公顷,其他林地3.5715公顷,用材林林地3.3375公顷;
6、按林种统计,防风固沙林4.6875公顷,护岸林4.4092公顷,短轮伐期用材林3.3375公顷;
7、按起源统计,起源为人工6.9090公顷,起源为天然9.0967公顷;
主要优势树种为柽柳、杨树。
六、使用林地选址详见附图

七、我局拟对该申请进行审核上报,相关单位和个人对该申请选址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权属有异议的请于2019年5月9日—2019年5月15日期间向我局反映,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道尔坤 联系电话:0909--2281825
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我局将根据该内容予以审核上报。
博乐市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