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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年11月28日
来源:博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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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老机构行政处罚结果
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未受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监督方式及电话
行政复议机关名称:博乐市司法局
复议时限:60天
办公地址:博乐市锦绣路2号
监督方式:当面递交、书面申请、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
联系电话:0909-2288209
行政诉讼机关名称:博乐市人民法院
起诉时限:6个月
办公地址:博乐市锦绣路11号
联系电话:0909-7688730
审核人:巴衣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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