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即将到来。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警惕性不降低、对应防控要求不打折扣及森林防火不松懈等有关要求,巩固防控成果,倡导安全祭祀,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在全社会营造文明、环保、节俭、安全的良好祭祀氛围,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清明节”文明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防聚集,安全祭扫。当前,抗疫仍在进行,坚持不聚集,不举行聚集性祭祀活动。祭扫期间,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做好消毒和体温检测工作。
二、保护环境,绿色祭扫。树立环保意识,自觉摒弃陈规陋习,形成绿色环保祭扫新风尚。禁止在街道、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所焚烧花圈、纸钱等祭祀用品;禁止在墓地场所烧冥币、燃放烟花鞭炮等,严防火灾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
三、以身作则,发挥表率。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引导各族群众移风易俗,树立文明风尚,推行绿色低碳祭扫,倡导用鲜花、丝带寄语等方式代替传统祭扫方法,不搞封建迷信,摈弃陈规陋习。
四、遵纪守法,文明祭扫。祭扫人员要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积极配合民政、公安、交警、消防等单位工作,听从安排,服从指挥,保障人员、车辆有序通行。
五、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气象部门发布6级以上(含6级)大风天气发布之日起启动“禁火令”至大风天气结束,任何人不得在坟头烧纸或烧香,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审核人:哈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