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卡办理、转移、挂失、注销
办理:个人持二代身份证到社会保障站(所)、社区、所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社保经办机构无法提取到申领人员照片的,需提供近期六个月内彩色正面免冠358×441像素、分辨率350dpi白色背景、无边框的电子照片;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脸部宽度193~221像素;人像需正面露双肩,双肩需等高;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必须将双眼清楚显现出来,眼镜不能反光或为有色镜片,不能为色彩过深的宽边镜框;不允许有遮盖面部的覆盖物、头发、头饰或脸部饰物(如耳环,头巾等);不允许穿制服装、颜色过浅、T恤之类衣服。
转移:本人持社会保障卡到新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即可。
挂失注销:社会保障卡丢失的参保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所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挂失注销手续,重新申请办卡,并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到指定银行办理挂失注销手续,否则无法重新办卡。
咨询电话:228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