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博乐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根据年初工作计划,重点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和日常管理监督工作;认真落实自治州、博乐市人民政府十大民生实事,现将今年来养老服务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兜底保障,夯实经济困难失能老人集中照护工作基础。博乐市持续推进经济困难失能老人集中照护工作,根据老人集中照护意愿,组织评估领导小组成员精准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后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老人,开展集中照护,做到“应保尽保”。目前已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人25人,今年以来发放经济困难失能老人救助资金累计38.3万元,让困难老年人老有所养。
二是推动普惠养老,满足社会多元需求。支持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目前全市共有7家养老机构,床位1189张,入住老人504人,工作人员184人,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和文化娱乐活动。发放2024年养老机构运营补贴5家,共计40.089万元,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三是优化社区养老,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合理规划点位布局与设施建设,持续扩大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截至目前已建成17个日间照料中心,为辖区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医、助洁、助行”等“六助”服务。2025年对南城区街道南苑社区、克尔根卓街道长江路社区等2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进行改扩建,年底前完成改造项目。
四是精准居家养老,解决特殊困难老人“急难愁盼”问题。强化老年助餐服务管理,实行“统一认定管理、统一名称标识、统一规范标准”服务管理模式。指导11个乡镇场(街道)对141个老年助餐服务点进行监督管理,统一备案相关证件、资质等。指导督促老年助餐服务点落实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收费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等“六公示”制度,做到统一标准规范。2025年争取助餐补助资金88.48万元,支持14个老年助餐点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发动62个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志愿服务和互助养老服务,逐步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是全面开展家庭床位改造及居家上门服务。依托“家庭床位+上门服务”的模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等定制化服务。通过智能设备将家庭改造为“类机构化”床位,实现24小时远程监护。同时组建专业团队护理员、医生等定期上门,提供助餐、助浴、助医等服务。截至目前,累计服务540人次,覆盖4个乡镇、街道。
六是积极开展适老化改造工作。按照全区关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要求,动员乡镇场、街道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摸底调查,加强政策宣传。2025年为11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按照3500元/户的标准配备防滑地胶、安装扶手等。
七是做好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目前博乐市享有高龄津贴人员3710人,其中80岁-89岁人员3389人,90-99岁人员313人,100岁及以上人员8人。分别按照50元、120元、200元每月予以补贴,截止8月累计发放高龄津贴资金162.7万元。博乐市民政局利用高龄津贴系统,推行“免申即享”服务模式。通过与公安、社保、卫健等部门的数据共享,系统自动推送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村队社区根据高龄系统推送的数据信息,对老年人生存状态等基本信息进行核实。并加强与市公安局、人社局及卫健委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开展基础数据大比对,重点对去世人员、满80周岁人员进行数据筛查,横向推送至各乡镇场、街道进行再核实,按照规定强化动态管理。
八是加强安全监管,守护养老机构安全。建立民政服务机构“四人包联”机制,由民政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及属地共同包联,细化包联职责,压实落细工作责任,切实履行“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向民政服务机构传达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发放宣传挂图28张,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提升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安全防范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排查安全隐患。联合政法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消防等多部门,对辖区内7家养老机构开展综合执法检查5轮次,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检查2轮次,发现安全隐患198条,下发整改通知书14份,限定整改时限,定期进行回头看,对于问题多的机构每日进行回头看,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完毕。
九是聚焦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围绕四项整治任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紧盯80岁高龄补贴发放管理,排查发现高龄补贴违规享受问题20条,追回高龄补贴2150元。梳理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项目(主要是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等,查核整改1家养老机构违规收取困难老人暖气费1200元问题,以上问题都已整改。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㈠发挥主管局作用,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使用率。一是加强宣传推广、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宣传养老机构的优势,包括设施设备、服务质量、专业护理团队等。二是鼓励举办养老机构开放日活动,邀请老年人及其家属实地参观体验,让他们直观感受养老机构的环境和服务。三是优化服务内容,增加康复理疗服务、文化娱乐活动、心理关怀服务等,并进一步争取政府补贴,降低老年人的入住成本。四是与社区合作,开展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将养老机构服务延伸到社区,让社区老人熟悉和认可机构服务,再吸引入住。
㈡ 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服务水平。一是丰富培训方式,构建多元化人才培养体系。采用集中轮训的方式,定期组织养老服务人员进行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持续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的综合能力素质。二是明确培训重点,夯实人才专业基础。以实际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为核心,确保养老服务人员不仅具备扎实的护理、康复等实操能力,还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能为老年人提供贴心、优质的服务。三是搭建交流平台,促进服务能力共同提升。积极组织各机构养老护理员参加全国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在相互学习中不断提升博乐市养老服务的整体水平。
㈢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推动机构提质增效。一是强化牵头作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由民政部门发挥牵头引领作用,主动加强与市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行业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强大的综合监管合力。二是细化监管内容,提升监管全面性。各部门依据自身职责,对养老机构的设施建设、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监管。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监管成果。通过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跟踪养老机构的整改落实情况,实现可持续发展。
审核人:袁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