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进信用监管体系建设,通过完善制度、创新模式,不断提升监管水平,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异常经营名录管理办法》,2024年按规定列入公示各类市场主体异常经营信息4147户,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授予荣誉、登记注册、网店、银行贷款业务等方面受限或禁入。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有力度、有温度的落实信用修复,靠前服务制定信用“唤醒”台帐,通过主动引导、市场主体自主申请等方式共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9799户次,其中企业3户次、农民专业合作社129户次、个体工商户9666户次,另行政处罚公示期满做信用修复停止公示的2户,全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公示。信息的归集共享是整个新型市场监管体系的数据基础,维护市场交易秩序,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实现联合惩戒。办理的所有营业执照及异常修复信息同步公示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经自治区发改委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交换,公示至“信用中国”。
审核人: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