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婚姻登记服务,更好适应人口跨区域流动、人户分离等现实情况,自治区启动婚姻登记“全区通办”试点工作。博乐市婚姻登记处作为试点单位,于10月7日起正式实行婚姻登记“全区通办”。
根据《自治州婚姻登记“全区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其中,男女任意一方为新疆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户籍当事人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婚姻登记证及涉外、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军人婚姻登记等业务仍按原方式办理,不列入“全区通办”试点范围。
本次试点本着“便民利民、服务高效”的原则,旨在打破现行的婚姻登记户籍限制,在全州范围内任何一处婚姻登记处实现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事务的目标。下一步,博乐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基础设施、信息化、制度和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婚姻登记“全区通办”工作,全面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打通婚姻登记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审核人:袁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