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不断完善救助政策,提高补助水平,扩大保障范围,各项工作取得有效进展。博乐市聚焦服务对象需求,查找社会救助工作的短板弱项,通过三项举措,全面提升社会救助业务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放管服”工作落实落细。
一、按时足额发放社会救助保障资金。严格按照要求,足额发放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安心助养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救助资金,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推进低保扩围增效工作。截至6月底,共支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1920.99万元。其中,最低生活保障累计发放1751.84万元;特困供养人员发放救助资金(含护理补贴)100.53万元;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救助资金17.36万元;临时救助资金支出51.26万元。
二、强化救急救难,用好用临时救助等帮扶措施。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高度关注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城乡人口,最大限度缩短办理时限。对于支出型困难对象,各地自受理申请到实施救助原则上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应及时告知被救助对象具体事由。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备用金”“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政策措施。对遇紧急情况需立即实施救助的,采取“先行救助、后补齐说明”方式,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的可及性和时效性。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充分发挥市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整合救助资源,采取“一事一议”“即报即审”“一案一策”方式,提升救助水平,及时准确地解决急难个案,临时救助封顶线可提高至5万元。2023年前6个月,全市累计实施临时救助390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51.26万元。
三、低保审核确认权限“放得下”“接得住”。2022年博乐市低保审核确认权限已全部下放至11个乡镇、场(街道),今年以来新增215名低保救助对象、停发416名低保救助对象、动态调整138名救助对象。为确保审核确认权限“放得下”,博乐市民政局每月对新增纳入低保救助对象开展抽查,今年以来共抽查72名新增纳入救助对象,并对审核审批过程中填写不规范、材料不全、数据不一致等问题进行反馈,督促整改。为确保低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后“接得住”,今年6月博乐市民政局开展线上业务培训,后期持续加大培训力度。
下一步,博乐市民政系统将持续抓好社会救助创新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优化社会救助领域营商环境,健全完善博乐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平台,主动拓展社会救助服务渠道,依靠数据智能强化动态监测,由“被动服务”向“主动发现”转变,最大限度服务全市困难群众。
审核人:袁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