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正常农资市场秩序,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农资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博乐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州、市公安局对博乐市农资市场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深入农资销售市场,以农资经营户为重点对象,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农膜等重点农资产品,对全市的农资经营门店经营资格、经营行为及农资商品包装、标识、购销台账等事项开展监督检查,并签订了农资经营承诺书。
一是加强自律,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台帐;二是经营活动诚信,不经营假、劣农资产品;三是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加强对经销农资商品和科技运用,安全、规范使用农资;四是保证农资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产品明码标价,如发生质量纠纷,经营者要积极深入农资产品使用地点进行调查,协商解决,造成损失的依法负责赔偿,公开进货渠道,自觉接受农民和社会各界和监督;五是积极配合、支持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环境,发现违法行为自觉举报等五个方面签订了承诺书。


审核人:黎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