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解决早年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缺失、数据信息不完善等问题,博乐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通过零距离发放公告方式开展补领结婚证活动,为婚姻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婚姻登记信息是公民个人重要的基础信息之一,合法有效的婚姻登记证在各项活动中发挥作用。此次补领结婚证内容:自1965 年以来在博乐市民政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的手工填写的婚姻登记证;婚姻登记证信息与现有身份证件(户口簿)不符的情况,如:出生年月错误的、姓名不一致的、同音不同字的、非国通语填写的当事人。但已补领过新证的夫妻不在此次补领范围内。办事群众提供资料:男女双方当事人持旧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户口簿、身份证(原件)近期2寸彩色合影照片3张亲自到场办理。如:对婚姻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经博乐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严格审查后,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为其补办结婚证。 工作人员热情耐心地接待每一对前来办理的群众,认真审核材料,详细解答疑问,为大家提供贴心服务。截至目前共办理86对补结结婚证。
此次补领结婚证意义重大,它能有效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证件问题给当事人带来不便,也为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夯实了基础。博乐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将持续优化婚姻登记服务,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满足群众的需求,让婚姻登记服务更有温度。

审核人:巴衣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