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印发自治区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政发〔2019〕38号的的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保部《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环办〔2015〕88号)、《关于自治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新环发〔2015〕521号)现将抽查情况公示如下:
按照随机抽查要求,以列入检查对象名录库内管辖区的污染源监管企业总户数3%以上的比例,我局共有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企业169家,按3%的比例(1至3月)已抽查企业61家,其中正常生产企业59家,企业未生产(处于停产状态)2家,针对企业存在在线监测设备故障,数据超标、未按环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建设项目未验先投等问题的企业下达了《博州生态环境局博乐分局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博州生态环境局博乐分局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