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监管领域 |
行业主管(牵头监管)部门 |
牵头部门监管事项 |
设定依据 |
监管对象 |
组织层级 |
监管层级 |
配合监管部门 |
配合部门监管事项 |
设定依据 |
1 |
物业行业监管检查 |
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活动是否符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及政策要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管理条例》第四条 |
物业服务企业 |
市级 |
全市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物业服务企业执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进行监管,对物业服务企业价格公示情况进行监管 |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价格法》第五条 |
2 |
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管检查 |
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的检查 |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3.《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
房地产开发企业 |
市级 |
全市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发布虚假广告信息、价格欺诈等行为的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3 |
房地产经纪机构监管检查 |
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检查 |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
房地产经纪机构 |
市级 |
全市 |
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对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的监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
4 |
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
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部门信息共享,组织协调专业机构开展排查、整治、鉴定,负责查处自建房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竣工验收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 |
博乐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博市政办发【2022】63号 |
城乡所有自建房 |
市级 |
全市 |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负责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复查工作,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 |
博乐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博市政办发【2022】63号 |
5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起重机械综合监管 |
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建筑“两工地”安装、拆卸、使用建筑起重机机械行为的监督检查 |
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全市建筑工地 |
市级 |
全市 |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建筑“两工地”起重机机械制造、经营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6 |
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监督 |
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监督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
燃气经营企业及用户 |
市级 |
全市 |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燃气管道(属压力管道的部分)和液化石油气钢瓶(压力容器)实施监管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