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草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理念,积极推进国土绿化工作,进一步提升国土绿化工作成效,着力推动博乐市林业发展。
坚持规划引领。按照《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农田防护林条例》,从地块落实、种植模式、灌溉用水、技术标准、管护责任等方面予以规范,落实年度造林质量检查验收、评估制度,将造林绿化“落地上图”纳入“智慧林草”信息化范畴。加大地块协调落实力度。与全市各乡镇场密切沟通联系,对已落实地块经自然资源部门核实地类,及时纳入项目作业设计;对涉及土地征占要坚持以人为本,认真研究相关政策,采取灵活多样的办法,让老百姓获得实惠,做到既改善生态又改善民生。精心做好养护工作。通过分配任务、按时浇灌、抚育、管护等方式,建立健全科学养护、技术监督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苗木成活率,林木保存率,确保栽植一片、成活一片、绿化一片。
下一步,博乐市林草局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上级林长问责下级林长的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林长制建设;针对农田防护林管养难问题,积极试行“以地养林”,争取水利政策,用足春秋闲水,利用和延伸灌溉设施,做好引洪灌溉,用好供水优惠政策,降低林木养护成本,确保国土绿化任务如期完成,推进博乐市林业发展更上一层楼。
审核人:尚建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