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巩固“双减”成效,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规培训行为,严厉打击学科类“隐形变异”校外培训行为,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接群众线索反映,博乐市中央名筑小区2号楼2单元201室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2月13日下午,博乐市“双减”工作专班联合市公安局、社区工作人员前往核实,现场发现1名教师及9名初一学生正在进行数学培训。经与负责人询问,其计划收费每节课50元,目前还未收取学费。


针对该人员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博乐市“双减”工作专班工作人员要求其立即停止辅导行为,有序疏散学生,并进行了“双减”政策以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的宣传教育,告知其违反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检查组对其进行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并进行全市通报,如若再发现违规培训行为,将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进行行政处罚。
博乐市“双减”工作专班在此提醒:
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主要包括5大类:
1.违反培训主体有关规定,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违反培训人员有关规定,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
3.违反培训地点有关规定,组织异地培训,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
4.违反培训内容有关规定,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5.违反培训方式有关规定,线下机构通过即时通信、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
今后博乐市“双减”专班将持续加强各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查处力度,用好四级包联,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不定期开展“联查+抽查”“回头看”工作,依法精准打击学科类隐形变异校外培训行为,严格规范非学科类培训行为,如若再次发现组织学科类培训,情节严重的,将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和个人,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的原则,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罚。同时,呼吁广大学生家长不参与、不组织、不支持违规培训。如发现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行为,欢迎广大市民、家长参与监督举报。
各部门监督举报电话:博乐市“双减”专班办公室:0909-2286674博乐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909-2275317博乐市科技局:0909-2277172

审核人:李世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