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月29日—31日,博乐市教育局联合文旅局、科技局、消防局、公安局对博乐市培训机构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排查博乐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平台订单数、资金、培训材料、从业人员资质、预收费、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隐患等情况。现对检查中发现的2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敬请广大学生和家长注意防范。
一、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10月30日上午,博乐市“双减”专班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博乐市宝贝城二楼奥兰熊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该机构已取得科技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机构内售卖“讯飞英语通”电子产品,但在现场发现一间摆放有桌椅及黑板的自习教室,工作人员调取10月26日—27日监控发现一名教师正在对一名学生授课行为,疑似存在“一对一”英语学科类培训。


针对该违规行为,博乐市“双减”工作专班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的相关内容对其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违反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并向机构负责人宣传“双减”政策。鉴于该机构负责人积极配合取证,认错态度良好,博乐市“双减”工作专班下发《整改通知书》,进行全市通报,并由主管部门科技局进行督促整改。
二、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
10月30日下午,博乐市“双减”工作专班前往博乐市第九中学对面前程爱乐琴行,在该机构二楼发现一间美术教室及大量美术工具,通过查看该机构营业执照及办学资质,发现该机构资质上并无美术培训项目,且办学资质已过期,未进行更换。随后工作人员立即查看近期监控,发现该机构一楼一间教室1名教师及1名学生疑似开展学科类培训,二楼美术教室一名教师及两名幼儿疑似开展美术培训。




针对该机构无资质举办美术班、存在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针对该违规行为,工作人员对该机构负责人进行了“双减”政策以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的宣传教育,告知其违反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规定,下发《整改通知书》。鉴于该机构负责人积极配合取证,认错态度良好,执法组对其进行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清理培训设备,进行全市通报,由主管部门文旅局对该机构进行约谈。
博乐市“双减”工作专班在此提醒:
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主要包括5大类:
1.违反培训主体有关规定,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违反培训人员有关规定,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
3.违反培训地点有关规定,组织异地培训,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
4.违反培训内容有关规定,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5.违反培训方式有关规定,线下机构通过即时通信、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
今后博乐市“双减”专班将持续加强各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查处力度,用好四级包联,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不定期开展“联查+抽查”“回头看”工作,依法精准打击学科类隐形变异校外培训行为,严格规范非学科类培训行为,如若再次发现组织学科类培训,情节严重的,将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和个人,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的原则,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罚。同时,呼吁广大学生家长不参与、不组织、不支持违规培训。如发现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行为,欢迎广大市民、家长参与监督举报。
各部门监督举报电话:
博乐市“双减”专班办公室:
0909-2286674
博乐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0909-2275317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909-2277172

审核人:李世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