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审计局坚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领会其思想的本质和实践要求,多措并举全面加强法治建设,健全审计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审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全方位提升审计工作质效。
坚持政治引领,推进审计监督向法治化纵深发展。持续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和三中全会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博乐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研究谋划、协调服务、督促落实的作用,在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审计实施、审计结果报告、成果运用上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立足权威高效,推进优化审计计划、组织实施、复核审理、督促整改等既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审计工作机制。
把牢审计职能定位,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通过博乐市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推动依法全面履职,明确权责事项、设立依据、履责方式等内容。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围绕财政、固定资产投资、产业、民生、生态环境5大政策取向,加强问题线索移送,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督促规范各部门单位经济秩序,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加强法治审计机关建设,全面锻造审计监督铁军。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培育审计干部的政治素养、系统观念、底线思维和依法行政,通过建立审计业务管理办法、审计业务会议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健全审计业务全流程的质量控制体系,不断增强审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审计人员行为,将依法求实作为审计工作的标尺,确保审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
审核人:苏克巴特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