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要求,切实做好机关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干部职工“舌尖上的安全”,博乐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3号楼、8号楼机关食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对食堂燃气安全、设施设备、食材储存、操作间、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进货登记、食品留样登记、每日检查及消毒记录台账等进行检查。

检查过程中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屈婷详细询问了食材来源、储存加工流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内容,同时要求食堂方面继续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规范餐饮服务操作流程,提升机关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餐饮保障水平,确保干部职工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下一步,博乐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持续加大对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强化宣传培训,督促机关食堂做细做实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为干部职工饮食安全保驾护航。
审核人:屈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