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持续强化校外培训治理力度,加强隐形变异学科培训防范及无办学资质违规培训行为治理,现将查处的1起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根据群众反映线索,博乐市第九中学对面前程爱乐琴行存在疑似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9月18日下午,博乐市“双减”工作专班联合公安、文旅、社区工作人员前往该机构核实,发现该机构办学许可证上并无书法类培训项目,琴行店长王某未在全国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上进行备案登记,现场有2名准备上课的小学生,且琴行内一间教室摆放大量桌椅、书法类培训书籍及书法类工具、一年级上册每日一练打印版练习册等,存在违规开展校外学科类培训行为。



针对该机构无资质举办书法班、存在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博乐市教育局及文旅局工作人员要求其立即停止书法班培训,有序疏散学生,并进行了“双减”政策以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的宣传教育,告知其违反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鉴于王某积极配合取证,认错态度良好,执法组对其进行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清理培训设备,于3日内退还费用4000余元,并进行全市通报。其行业主管对该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如后期需开展书法类培训,督促该机构积极办理相关资质。
博乐市“双减”工作专班在此提醒:
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主要包括5大类:
1.违反培训主体有关规定,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违反培训人员有关规定,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
3.违反培训地点有关规定,组织异地培训,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
4.违反培训内容有关规定,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5.违反培训方式有关规定,线下机构通过即时通信、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
今后博乐市“双减”专班将持续加强各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查处力度,用好四级包联,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不定期开展“联查+抽查”“回头看”工作,依法精准打击学科类隐形变异校外培训行为,严格规范非学科类培训行为,如若再次发现组织学科类培训,情节严重的,将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和个人,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的原则,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罚。同时,呼吁广大学生家长不参与、不组织、不支持违规培训。如发现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行为,欢迎广大市民、家长参与监督举报。
各部门监督举报电话:
博乐市“双减”专班办公室:
0909-2286674
博乐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0909-2275317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909-2277172

审核人:李世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