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办发〔2023〕27号),按照《关于印发〈博乐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博市司发〔2024〕6号)的要求,推动全面实现各领域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化管理,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标准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法责任。博乐市司法局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梳理清理工作。各相关单位对照权责清单分类梳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形成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截至目前已汇总1795条行政执法事项。
我局将按照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深入学习自治区党委、政府机构改革文件,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行政执法事项,切实抓好执法事项源头治理。做好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与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衔接工作,根据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工作情况,厘清行政执法事项与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边界。各行政执法部门通过梳理行政执法事项,能够促进切实解决职责不清、多头执法、多层执法等问题的解决,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事项的效能。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根据机构改革及法律法规规章更新情况调整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或本地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
审核人:姜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