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博乐市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4年7月29日-7月30日,市司法局在博州开放大学举办博乐市行政执法监督暨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共136名执法人员参加此次培训。

培训重点针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执法监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内容进行授课。此次培训班得到自治区司法厅的大力支持,自治区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马明晶围绕行政执法监督的概念、特征、分类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出台背景等方面进行了授课。
通过此次培训,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对行政执法工作有了更加清晰且深入的认识。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大队乌音格日丽说:“本次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使我学到了丰富的知识、开拓了视野。回到执法岗位后,我将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将自己所学应用到行政执法实践中,实现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反馈理论的作用,用法治力量守护美丽博乐”。
培训结束后,博乐市司法局还对参训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综合法律知识测试。
审核人:姜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