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医疗保障社会共治体系,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激发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医保治理,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良好格局,6月7日上午,博乐市医疗保障局举行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聘任了首批9名社会监督员。博乐市医疗保障局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受聘社会监督员及医保局各科室主任参加了聘用仪式。

聘用仪式上,组织社会监督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金监管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博乐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为9名同志颁发了医疗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书,新聘任社会监督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聘用仪式上强调,各社会监督员要认真履职,积极协助医保部门做好基金监管工作,在医保改革、基金监管、待遇结算等方面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贡献力量;要当好医保政策“宣传员”,及时协助市医保局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共同赢得群众对医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当好医保业务“信息员”,主动收集、群众身边涉及医保的急难愁盼问题,及时反映定点医药机构的违法违规以及违反职业道德等行为,助推医保基层治理;要当好医保系统“监督员”,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推动医保工作人员强作风、优服务,做忠诚干净担当有温度的医保人,深化清廉医保建设。
审核人:胡世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