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博乐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在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紧盯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博乐市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一把手”经济权力运行及履职情况监督,不断提升审计质效。
一、紧盯重点推进审计全覆盖作为强化“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抓手。一是坚持全面覆盖,实行项目建库管理。全面梳理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范围,将全市各部门领导纳入审计项目库,年度审计立项时,与组织部门充分协商,按照每届任期至少轮审一遍的要求,制定计划开展审计。把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与各类专项审计、“上审下”项目统筹规划,整合审计资源,提升审计效率。二是坚持分类推进,科学确定审计频次。制定出台《博乐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实施单位和实施对象,按照岗位性质、审计复杂程度进行分类管理,将审计对象分为一类、二类、三类,根据分类层级确定审计频次,做到有的放矢、科学推进。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推进行业系统审计。坚持审系统、系统审,每年筛选2至3个权力集中、资源富集、资金密集的行业部门“一把手”,实行重点审、优先审。2024年,选取了医疗、国企等行业系统开展审计,确保审计“一条线”、规范“一个面”。
二、严格贯彻落实三项措施作为强化“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抓手。一是强化审计监督力度,提高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报经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重点对5个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二是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平台作用,不断畅通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健全完善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审计结果会商研判机制,积极推动经济责任审计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三是梳理整改难点,提出审计整改建议和意见。组织梳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难点和痛点,及时提出可行性整改建议和意见。组织编写《审计案例汇编》,印发全市各单位、部门,提示和预防可能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为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规范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提供依据。
三、聚焦经责审计质量管控作为强化“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抓手。一是精准设置审计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在进点前,审计组结合有关部门提供的日常调研、考察考核、巡视巡察等情况,明确需重点关注的问题。在审计结果报告基础上,重点突出领导干部履责评价、定责主要问题、履职风险点三部分内容,既客观评价成绩,也揭示反映问题,指出存在的风险点,切实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防范功能。二是精准把控质量。审计中,审计组围绕领导干部执行能力、决策能力、管理能力、廉政能力等方面开展审计,杜绝审计报告无问题、审计建议没有针对性等现象。三是精准总结评价。审计结束后,针对领导干部履责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审计建议三部分形成一份内容精炼、问题精准、责任清楚、评价恰当、特点鲜明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集中反映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决策水平、依法履职能力,市委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促联动监督协同成合力作为强化“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抓手。一是深化“纪巡审联动”机制,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的协作配合,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纪检监察、巡察计划相结合,与干部监督考核相结合,整合监督资源,实现信息共享、成果互用、整改协同推进,形成“纪巡审”监督合力。二是开展联合监督检查。主动将“财审同步”理念融入实践,审计、财政两家部门在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财会监督工作计划时,均事先征求对方意见,保证工作同向发力。2023年,审计、财政两家部门首次对市公安局、市医保局、市残联开展“财审同步”监督检查,积极发挥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优势。三是贯通监督资源,织密扎进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审计同纪检监察、巡察等部门的联系通报机制,坚持协作贯通。在召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点见面会时,组织、纪检等部门领导出席并对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联合监督氛围逐年向好。同时,及时制定下发《关于博乐市纪检监察与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促进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努力把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监督贯通起来,实现了“一果多用”。
审核人:苏克巴特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