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登录

政务服务注册

网站无障碍

进入适老版

进入关怀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动态>部门信息>正文

时间:2024-05-24 19:46

作者:娜木琴

来源: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联合开展食盐市场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积极维护辖区食盐市场生产经营秩序,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用盐安全。5月20日以来,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博乐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在全市开展了食盐市场联合检查专项行动。

联合检查组执法人员对食盐定点经营企业、超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堂用盐单位等场所进行了执法检查,重点对食盐经营者证照是否合法、供应渠道的质量是否安全、食盐碘含量及标注是否符合标准、包装标签标识是否完整以及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严厉打击“三无”食盐、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盐安全。检查中,执法人员还积极向经营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

截至目前,共检查博乐市调料、粮油、食品批发部等15家次,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已依据各部门职责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下一步,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持续组织开展食盐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盐”。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了食盐监管协作配合机制,提高了监管效能,做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提高了消费者和用盐单位对食盐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为食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审核人:王颖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博乐市文明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9005285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010006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