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好《博乐市乡镇(街道)行政处罚赋权事项清单》推行工作,规范博乐市各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执行,执法工作步入正轨,4月29日,市水利局召开博乐市各乡镇(街道)水政执法集中培训会。
一是认真落实,扎实开展乡镇(街道)赋权工作。切实从水行政监察工作实际出发,结合乡镇街道自身权责清单,依据《博乐市乡镇(街道)行政处罚赋权事项清单》,制定了赋权清单11项,主要包含涉水事项审批、水事违法行为处罚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工作联系人、承接事项、职责边界等要素,确保市水利局与乡镇、街道赋权工作衔接有序、正常运行。二是保障对接,强化水利专项业务培训。针对水利领域赋权事项均设置专项工作人员,对乡镇街道承接审批、执法等事项开展业务培训,通过电话、线上、集中培训等形式帮助乡镇街道快速熟悉事项办理流程、审批标准等事项,有效提高水利日常工作办事效率。三是部门联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组织协调,加强与各乡镇街道的互联互通,在水事违法案件执法全过程中给予乡镇街道必要的业务指导,帮助乡镇街道熟悉执法流程、相关水法律法规,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水利行业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制度,针对较复杂的水事违法行为,由市水利局牵头,协调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统一制定方案,充分发挥部门、乡镇街道联动执法机制优势,全面推进严格执法,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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