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登录

政务服务注册

网站无障碍

进入适老版

进入关怀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动态>部门信息>正文

时间:2024-04-15 18:13

作者:高娅

来源:博乐市财政局

点击量:

博乐市财政局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社区—共筑安全防线,守护市民财富

在金融活动日益频繁的当下,非法集资案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公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为了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提高市民的风险防范意识。近期,博乐市财政局在南城区街道镜湖社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社区”活动,旨在通过教育和宣传,增强居民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共同构建安全的投资环境。

非法集资的危害性非法集资通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投资者参与,不仅违反了国家金融管理法规,还可能涉及诈骗,导致参与者资金损失,甚至家破人散。其破坏性不仅限于经济领域,还可能引发社会问题和公共安全风险。

如何识别非法集资非法集资往往存在未经批准、虚假宣传、无实体经营等问题。学会识别这些特征,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博乐市财政局提供专业指导,帮助市民掌握识别非法集资的方法,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非法集资宣传进社区组织宣讲团队到镜湖社区,举办讲座,解答居民疑问。通过对常见非法集资的手段及防范措施向现场居民普及了非法集资犯罪的概念,并从近期发生的真实案例入手,着重分析了非法集资常见的方式,以及在互联网时代下非法集资涉案犯罪的新变化,为在场的居民敲响了警钟。引导现场居民树立正确投资理念,不轻信高回报承诺,不轻易汇款,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同时,针对现场居民的提问也进行了针对性解答,紧扣居民对于非法集资的知识盲区,揭示此类犯罪活动的风险性和危害性,帮助大家树立合法合规的投资意识。现场发放了博乐市关于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册、海报等材料30余份。呼吁亲爱的市民朋友们,投资需谨慎,防范意识不可缺。遇到可疑的金融活动,请及时向博乐市财政局或相关监管部门咨询或举报。记住,只有增强自我防护能力,才能从源头上减少非法集资的发生。让我们共同努力,维护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金融秩序!

审核人:黎华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博乐市文明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9005285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010006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