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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动态>部门信息>正文

时间:2024-02-28 18:32

作者:陈国玲

来源: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服务中心

点击量:

博乐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提升干部职工履职能力,2月27日,博乐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

学习重点围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中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处分的权限和程序、处分的解除、复核和申诉等内容进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共六章四十五条,立足于适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新要求,着眼于加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处分的原则、种类、适用、权限、程序等作出全面规定,是开展事业单位处分工作的基本依据,是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考、奖、罚”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的实施严明了事业单位纪律规矩,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

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作风意识和纪律意识。大家纷纷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会更加严以律己、履职尽责,做到令行禁止、有令必行,做一名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求实”的房产人,为博乐市的房产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审核人:祝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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