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登录

政务服务注册

网站无障碍

进入适老版

进入关怀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动态>部门信息>正文

时间:2024-02-02 17:00

作者:伊茹

来源:博乐市交通运输局

点击量:

博乐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为推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顺利施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素养。1月31日,博乐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会议指出,一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明确了谁监督、监督谁、监督什么、怎么监督、违反了规定怎么办等内容,使行政执法监督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二是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规定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建设,推进跨地区、跨部门行政执法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三是在健全机制方面,明确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严格履行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四是在创新方式方面,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督工作,还将通过抽查、暗访、数据监测分析、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手段增强监督实效。

会议强调,一是执法人员要对新法蕴含的精神内涵和指导要求有深刻领悟。二是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实施为契机,持续开展培训宣贯。三是结合实际工作加强配套工作机制的有机衔接,促进新法的精准适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审核人:姜伟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博乐市文明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9005285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010006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