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乐市党委统一部署,市党委第四巡察组2023年2月27日至3月17日进驻市应急管理局,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6月14日,第四巡察组向市应急管理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㈠ 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
局党委高度重视,从思想根源上出发,认真分析查摆问题根源,研讨整改方案,把巡察整改作为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实践,局全体干部职工齐心协力抓整改,不折不扣落实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任务。
㈡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和班子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存在的4方面19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个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㈢ 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
巡察反馈问题19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17个,正在整改2个,建立完善制度2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㈠ 坚决贯彻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狠抓落实
1.加强理论学习,确保学以致用。严格按照《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研究制定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研讨不少于12次;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局党委研究“三重一大”、专题会议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思想,严格履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由领导领学促全员共学。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规定,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与局党委会议中学习议题部分同计划、同学习研讨,完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相关内容。目前已按照学习计划落实中心组学习16次。
2.多措并举,提升执法能力。博乐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除参加全局统一的业务学习外自行实施每周不少于60分钟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学习和具体业务实际操作,积极选派2名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组织的执法培训,今年7月应急管理局会同组织部组织全各行业部门市负责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工作人员、企业安全总监共50人参加赴河北廊坊应急管理学院的培训,逐步提升应急管理相关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的需求,确保执法检查更加规范精准、严格深入;争取博乐市党委、政府支持,申请完善和强化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编制和人员,满足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今年以来市应急管理局办结行政处罚案件8起,处罚17万元,向自治区上报典型案例4起,均已通过自治区审核。
3.加强执法监管,落实审核制度。一是强化综合监管全面无死角,完善健全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复查监督机制,切实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二是现有执法记录仪器因老旧无法保证工作正常开展,我局综合运用文字全过程记录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购置更新执法记录仪及相关设备;三是完善博乐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实施方案,要求主要领导牵头开展至少一次的行政执法案卷综合评查,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审核机构、人员和审核事项,切实履行承办人、审核人、审批人职责;今年以来我局执法人员依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APP制作现场检查记录199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4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69份、整改复查意见书170份、立案审批表8份、现场检查方案198份、询问通知书9份、行政处罚决定书6份,可回溯全部执法文书使用过程。今年以来,我局承办案件未发生行政复议等问题。
4.落实学法用法,强化执法建设。一是积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人员对执法人员开展执法知识和技能培训;二是积极参加上级应急系统执法培训会提高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应急执法视频培训4次,7月10日—8月10日,安排1名干部参加民航局无人机执照培训班,7月23日,博乐市组织50人到河北廊坊市参加为期一周应急管理专题培训暨公务员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培训班,9月28日参加月博乐市司法局执法人员培训,10月23日,执法大队1名干部参加为期一周的自治区执法业务骨干能力提升培训班,10月24日执法大队1名干部参加为期4天的自治区组织开展工贸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通过线上线下的培训,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得到了相应提升,自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以来,共发现重大隐患56条,已整改56条。
5.加强统筹协调,健全联动机制。一是强化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职能,根据季节特点和节点规律及时下发《防范工作提醒》,结合全国事故发生、案例警示及时发送各成员单位、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的警示教育宣传,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警示宣教效果,特别是夏季时节安委办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巡查抽查,各乡镇场、街道、市教育局、水利局、住建局等部门强化每日巡查检查,严防溺水。二是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2023专项行动,在全市道路交通、消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水利、旅游等行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印发“企业宁静日制度”,每月20日前各部门各单位不得进入企业开展各类检查和调研,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有序开展。同时对企业开展“店小二”式服务保障。
6.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各项保障。一是科学合理调配指挥中心勤务,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按照区、州应急指挥中心要求严格落实每日带班值班和视频轮训调度工作。二是市应急管理局会同住建部门组成排查组,对全市应急避难场所设施损坏情况进行摸排,按照《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对全市8个应急避难场所指示牌、设施更新修缮。目前,损坏设施修缮更新完毕,修缮资金3.2万元。
7.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一是摸清各乡镇场、街道基层应急队伍人员底数,并登记造册,适时更新。二是博乐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开展为期5天基层干部送学送教、专题培训,通过现场讲解操作消防器材及微型消防车的使用操作,现场培训火灾预防、事故应急处置、通讯装备等操作,提高基层应急队伍先期应急处置能力。三是通过夏尔希里“7.23”雷击森林火灾,实战检验了小营盘镇、青得里镇、乌图布拉格镇应急队伍集结能力,现场救援期间基层应急分队克服困难,积极向火场扑打火的州市森林草原半专业应急分队运送灭火物资和消防用水,并经过3天不懈努力圆满完成此次灭火保障任务。
㈡ 紧盯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不正之风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防范廉政风险
8.明确党风廉政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制定印发《关于调整市应急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博市应急发〔2023〕9号,同时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二是对违纪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并如实填写廉政档案。
9.持续加强应急指挥建设。一是我局指挥中心已接入57家企业的1296路监控(如矿山开采面视频监控等),每日开展视频巡查检查,实时督促企业保障视频监控在线率,并定期与市公安局对接及时接入新开业企业的视频资源。二是通过申报专项债、国债提升应急救援和预警指挥信息化项目,积极解决370MHz应急指挥窄带无线通信网项目建设问题。三是自治区防汛抗旱100万项目资金已采购完毕,其中,花费31.5万元采购19台固定净水设备于7月份安装完毕并支付完毕。花费68.3万元招标购买移动净水车辆1辆,于7月正式落户接手,目前已办理完成车辆手续。
10.严格经费支出,规范物资存放。一是实行一收一支管理,明确具体财务核算负责部门。二是提升博乐市应急救援能力,做好固定资产系统管理;三是积极对接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申请二号楼一楼库房一间暂时代为储存,并做好登记管理、巡查巡检工作。
11.压实工作作风,严格审核补助资金发放。一是强化政策学习,提升履职和监督能力。以政策和业务能力提升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升防灾减灾中心干部全面理解相关政策、熟练掌握业务的能力;二是严格落实市、乡、村三级审核把关,加大监督回访力度,确保发放审核、监督履职尽责到位。
12.及时调整更新基层应急救援站建设。已于2023年7月底完成基层救援站微型新能源消防车所属村队名单的调整更新。同时市消防救援大队、乡镇场卫星电话已缴费开通,并加强日常管理。
㈢ 狠抓党组织建设,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13.发挥党委核心作用,规范党建工作。一是局党委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审议经费列支、人事安排、评优评选决议时,严格按照党委班子成员逐人表决,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原则执行。三是完善内控制度,严格履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在研究干部职级晋升上严格落实等级晋升方式和程序,落实分析研判和动议方案、民主推荐、考察、确定拟晋升人选、公示、审批等步骤进行;在落实各项经费支出上,严格按照党委会研究、班子成员一致表决落实。
14.严格党的建设与本单位各项重点工作同谋划。一是将研究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党委会专项议题,严格执行每半年听取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党建重大问题,同时谋划部署党建和业务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常态化开展支部组织生活及红色教育活动。四是今年以来,我局在2月、7月两次召开党委会,将党建重大问题和业务工作共同进行研究,同谋划、同部署,为加强支部建设于7月补选支部委员3名,增设副书记1名,同时加强党委班子成员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及时开展主题党日、三会一课、远程教育等学习活动。
15.规范支部工作水平,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一是严格党员管理,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二是规范支部会议记录,由支部组织委员专人负责按期记录,支部书记审核签字。三是组织支委及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党支部换届流程,规范换届流程。四是及时调整支部委员,规范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党章党规学习,以党建促各项工作提升。局党委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在党员组织关系变动时,严格时限,及时转入转出,并上报市委组织部。截至目前,我局已转出党员组织关系4人,转入3人。
16.规范党员档案,严格落实发展流程。一是严格规范党员档案管理,由组织委员按规范保管。二是由入党培养人和党支部组织委员双审核把关思想汇报再归档。三是学习入党5个阶段25个环节及要求,严格规范发展党员流程。将党员档案交局党支部保管,积极分子9份思想汇报由本人按照汇报时间规范落款日期。严格规范落实党员档案管理,对入党流程严格审核、规范归档。
三、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㈠ 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局党委将紧密围绕巡察发现的问题,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巩固整改措施,持之以恒地推进巡察反馈意见落实落细。
㈡ 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领导带头抓班子带队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将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每个科室、每个岗位、每名干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将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㈢ 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完善“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对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用制度巩固巡察问题整改成果,促进环保各项工作开展取得更好成效。
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909-2277053;0909-2277238;
巡察办:0909-2277379;
通信地址:博乐市前程路2号;
邮政编码:833400。
博乐市应急管理局党委
2023年11月1日
审核人:闫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