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审计厅“513”工作法政治站位高、工作落点实,既有丰富的审计理论研究成果,也有丰富的审计实践经验,对全区审计机关做好新时代审计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对提升审计工作质效指出了具体路径,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区审计系统的工作指明了方向。2023年以来,博乐市审计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主动思考,主动作为,认真贯彻落实“513”工作法,助力新时代博乐市审计事业发展。
一、从细节入手,五项措施着力提高审计报告质量。博乐市审计局持续在审计质量提升上下功夫、出实招、提质效,进一步强化从细节入手,多措施提高审计报告质量。一是客观严谨反映问题。依照法定权限和审计程序获得审计证据,避免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风险;获取证据适当、充分,保证审计证据在支持结论方面具有相关性和可靠性;文字表述问题以事实为依据,用词准确、条理清晰,避免问题表述不清。二是依法依规定性问题。准确引用法规条款,与问题表述一致,不生搬硬套;引用法规按照新法优于旧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进行定性;定性问题得当,不避重就轻。三是准确适当处理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进行处理,不属于职权内的事项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不越权处理。2023年以来,博乐市审计局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5件,对1人予以立案审查,1人予以诫勉谈话处理,1人予以批评教育处理,被审计单位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5人。四是客观公正进行审计评价。根据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进行评价,不超越审计范围评价;以审计认定的事实为基础进行评价,防范审计风险;选择适当的审计评价标准,从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方面提出评价意见。五是科学合理提出审计建议。根据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使被审计单位整改时有可操作性,避免空洞和虚而不实,2023年以来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61条。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制度漏洞,提出有价值的整改意见和措施,推动完善机制,编发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综合分析报告》《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重点风险防范清单》,撰写《审计专报》2期,真正发挥审计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积极作用。
二、从行为入手,五项措施坚持依法文明审计。博乐市审计局注重从“五个坚持”着手,进一步树立文明理念、践行文明行为,将文明审计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做到严格依法审计,主动文明从审。一是坚持学习教育。坚持周一例会和学习研讨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和科学审计理念和职业道德准则等,树立审计的形象。二是坚持依法审计。始终把依法审计作为审计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制定印发了《博乐市审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进一步促进审计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在审计项目实施中坚持依法审计,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是坚持实事求是。立足于监督,着眼于服务,实事求是分析审计发现问题,确保原因分析透、定性结论准、措施建议实、成果运用好,在审计过程中,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在实施过程中虚心向被审计单位人员学习不同领域的业务知识,取得的审计证据必须实事求是并得到被审计单位的认同,做到用事实说话、以理服人。四是坚持守正创新。始终把创新作为审计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开拓审计思路,创新审计管理制度,探索审计方式方法,2023年以来,制定完善审计工作制度8项。以研究型审计为主攻方向,把研究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印发了《博乐市关于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推进审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审计项目为平台,在研究项目立项、审计发现问题、审计建议、审计方式创新上下真功夫。五是坚持廉洁从审。严格落实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对每一个审计项目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廉政监督工作。实行三个必须做到:审前廉政谈话、审中廉政督查、审后廉政回访。畅通外部监督渠道,推行审前公示制度,2023年以来,利用“博乐审计”微信公众号发布《审计进点公告》15篇,设置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做到文明审计、阳光审计、廉洁审计。
三、从规范入手,强化三级复核制度严把审计质量关。博乐市审计局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三级复核制度,把好把牢审计质量关口,切实加强全过程审计质量控制。一是强化审计组(科室)一级复核。由审计组把好审计质量的第一道关口,明确审计组长是审计项目质量管控的第一责任人,审计人员是审计质量控制的主体。审计现场结束时,审计组长(科室负责人)对照审计实施方案,重点审核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全部完成、审计发现问题是否在审计报告中全部反映等内容,并对出具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征求审计组全体成员的意见,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审计报告。二是强化审计监督办审理二级复核。印发了《博乐市审计局审计复核工作规则》,规范审计复核工作。由审计监督办把好审计质量的第二道关,监督办审计人员根据审计组送审的项目档案就行复核。主要审核审计报告格式是否规范、审计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是否实现、审计发现问题的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是否正确、处理是否得当,是否采纳被审计单位和对象的反馈意见等内容,最后提出书面审理意见供审计组修改完善。三是强化审计业务会议研究决定三级复核。审计业务会议是审计质量管控的最后一道关口,2023以来召开审计业务会议12次。审计业务会议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和审计组成员参加。要求全部的审计项目及重大事项均提交审计业务会议会讨论决定,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审议作用。审计业务会议对审计报告中发现问题的表述、评价、定性及处理进行再一次审议,对审计项目涉及重大的审计事项,召开局党组会议集体“把脉”,确保出具高质量的审计报告。
审核人:苏克巴特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