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乐市2023年幼儿园规范化办园行为
督导评估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和《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新政教督〔2020〕5号)精神,根据《自治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和《博乐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规划(2019年--2023年)》要求,提高全市幼儿园保育与教育质量,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逐一对照,逐一核查,逐一评估,并根据“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硬件从实、软件从严、设备用足、管理到位”的原则,于2023年4月17日-20日对博乐市第七幼儿园、博乐市乌图布拉格中心幼儿园及2所村级幼儿园、博乐市哈日莫墩中心幼儿园,组织督查督评,督评意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博乐市教育局督导办依据《自治区幼儿园督导评估指标标准》,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同时,按照督导工作安排,于2023年4月17日-20日组织督学进行实地督导。此次评估城市公办幼儿园1所,农村公办幼儿园4所,共计5所,646名幼儿。5所幼儿园基本能够按照《自治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规范办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㈠城市公办幼儿园博乐市第七幼儿园位于博乐市精河路19号,于2019年11月正式开园,幼儿园占地面积12亩,建筑面积4007.52平方米,上下三层结构。幼儿园树立“用心做教育 用爱育幼苗”的教育理念。秉承以德立园、以情润园、依法制园、以质兴园的办园宗旨,育人文化有内涵,园本课程有特色,保教工作高质量,服务家长优品质,科学发展创一流,打造师幼幸福园为办园目标,根据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示范园标准规范保教行为,注重教研互动;关注儿童多元潜能,在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的同时,注重幼儿个性化发展。
幼儿园有大、中、小12个教学班,在园幼儿354人,在园教职工73名,学前教育专任教师26名,占比35%。在职党员教师23人,占比31%。目前整体发展状态良好。
㈡农村公办园博乐市乌图布拉格幼儿园位于博乐市乌图布拉格中心学校内。2012年9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幼儿园共有2层,园所总占地面积2343平方米,建筑面积885.02平方米、绿化面积636平方米、室外场地面积1197平方米。园内设施配套齐全,室内配有多媒体一体机、电子琴、音响设备等现代化电教设备;室外有大型滑滑梯、绿草坪。幼儿园以“幼儿发展为本”的办园理念,以“用爱养育用心教育”为办园宗旨。
乌镇中心幼儿园共开设4个班,共有幼儿84人,其中少数民族74人占比88%;有小班1个、中班2个、大班1个。教职工共有22人(其中办公室6人、专任教师10人、保育4人、后勤2人),少数民族专任教师5人占比50%,党员教师10人。
博乐市乌图布拉格格尼登村幼儿园共开设2个班,共有幼儿51人,其中少数民族41人占比80%;共有大班1个、混合班1个。教职工有8人(其中专任教师6人、后勤2人),少数民族专任教师3人,党员教师3人。
目前存在的问题:①农村幼儿园园长及中层领导管理经验有待提升,缺乏专业引领性;②农村幼儿园教研队伍研究能力薄弱,方向不够明确;③农村幼儿园的幼儿学习和运用国家通用语言的能力有明显提升,但综合素质的发展水平仍然不高,加强帮扶机制,推进城乡幼儿园共同体建设达到相对均衡发展。
三、整改措施
㈠城市公办幼儿园。博乐市第六幼儿园积极倡导全新的办园理念,将“本·善”教育理念融入教师及幼儿的发展之中。以人为本,教师以善心(责任和爱)、善学(积极向上)、善教(创新)的能力,成就幼儿善心、善行、善思的本领。以党建引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幼儿教育高质量发展。
㈡农村公办幼儿园。为不断提升农村幼儿园幼儿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学用能力制定《博乐市农村幼儿园幼儿发展评估工作方案》。2022年5月16—23日由各幼儿园组织评估小组开展自评工作,六个乡镇村34所幼儿园,749名大班幼儿参加评估。2022年6月7-9日博乐市教育局幼教办组织4个评估小组,分别对六个乡镇场19所幼儿园,630名大班幼儿进行语言、社会、科学领域发展阶段性评估工作,本次综合评估合格率92.86%,其中达到优等的315名幼儿,占比50%、良等270名幼儿,占比42.86%、一般等级的45名幼儿,占比7.14%。今年评估比往年的评估多了科学和社会领域,从评估内容看,更加综合全面。评估结束形成评估总结后组织全市幼儿园开展教研活动,主要对评估结果进行反馈、分析,通过测评了解幼儿的实际情况及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为下学期开展教学工作提供教学依据。
扎实推进幼小衔接试点工作。为深入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有效衔接,树立科学导向、减缓衔接坡度,帮助幼儿顺利实现幼小过渡,扎实做好园所幼小衔接工作,为后续学习乃至终身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结合博乐市开展幼小衔接工作实际工作。制定《博乐市2021-2022学年幼小衔接工作方案》(一年试点)遴选1所小学及2所幼儿园试点校(园),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校(园)内“幼小衔接”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开展幼小衔接工作具体举措,确保“幼小衔接”活动的贯彻落实。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㈠加强学前教师队伍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积极配合相关科室做好学前教师的各项培训工作。针对“指南背景下的游戏支持”、“家园联系”、“儿童行为观察、记录、分析与支持”、“实施幼小衔接的有效途径”等方面,进而有效提高教师驾驭幼儿园一日活动的能力和水平。
㈡进行幼儿园岗位大练兵。
以活动为载体,以比赛为抓手,搭建共同学习交流的平台。幼教办牵头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类活动,激发教师“学、比、赶、超”的工作学习热情,利用现场观摩、主题式研讨及比赛等活动,不断促进各岗位教师快速成长,提升园长专业能力,引领教师专业化成长。
㈢发挥联动机制,规范幼儿园管理。一是强化部门联动,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通过开园评估检查、民办幼儿园年检、幼儿园常规检查等每年不少于5次联合检查,强化对幼儿园办园条件、教师资格与配备、安全防护、收费行为、卫生保健、保育教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二是加强督导检查,监管制度不断完善。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配备18名责任督学,每月一次主题专项督导;5年一轮对全市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全覆盖;4名专职督学,包联10所民办幼儿园。加强各类型幼儿园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跟踪与督促。三是依法落实审批制度,严格实施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小学化”、无证园、收费监管等专项检查。民办园审批落实“先证后照”制度,开展对无证园进行全面治理。博乐市民办园均为非营利性幼儿园,没有上市及过度逐利行为。
附件:《博乐市2023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汇总表》
博乐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年4月25日
附:
博乐市2023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汇总表
园所名称 |
总分 |
办园条件 |
安全卫生 |
保育教育 |
教职工队伍 |
内部管理 |
评估结果 |
博乐市第七幼儿园 |
895 |
225 |
170 |
186 |
234 |
80 |
良好 |
博乐市乌镇中心幼儿园 |
895 |
225 |
170 |
186 |
234 |
80 |
良好 |
博乐市乌镇格尼登幼儿园 |
785 |
200 |
160 |
169 |
187 |
69 |
合格 |
博乐市乌镇经济合作开发区幼儿园 |
837 |
216 |
161 |
170 |
216 |
74 |
合格 |
博乐市哈日莫墩中心幼儿园 |
781 |
198 |
157 |
169 |
188 |
69 |
合格 |
审核人:徐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