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8月25日上午,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博乐市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自改部署会。辖区气瓶检验机构、燃气充装单位、燃气灶具经营单位、燃气工程安装队、餐饮单位等26名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国燃气安全事故频发,造成了重大生命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极大地冲击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燃气经营单位必须做好统筹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确保自查自改工作取得成效。

会议强调,燃气充装单位、燃器具销售单位盯牢“问题气” “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全链条隐患排查,切实做到风险隐患消除全覆盖。一是燃气充装单位严格落实气瓶定期检验制度,严禁充装非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超出设计使用年限气瓶或“黑气瓶”(经翻新的报废气瓶或来历不明的气瓶);二是突出燃气器具产品质量自查自改,瓶、灶、管、阀、探测器等产品建立进货查验制度,严禁销售假冒伪劣的“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灶”及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家用燃气灶具等;三是压力管道使用单位严格落实燃气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制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制定检验计划,依法履行燃气压力管道法定检验义务,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会议要求,燃气经营单位充分认清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做好城镇燃气安全各项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燃气经营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迅速开展城镇燃气安全自查自改行动。要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统筹指导下,制定本单位自查自改方案措施,真正把自查自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审核人:李新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