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审计局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实,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单位为契机,认真研究谋划,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为创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博乐市审计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领导小组,高位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7月31日上午,我局召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动员会议,党组书记在会议中指出,召开动员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自治州、博乐市党委决策部署,动员全体干部,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使创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学习宣传,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博乐市审计局认真学习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内容,将民族政策法规及各级领导讲话纳入干部职工集体学习。通过“博市审计”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设立宣传栏、每日一学等形式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在单位内部通过开展座谈会、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干部等形式,让各族干部职工感受局党组的关怀和民族团结大家庭的温暖,积极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三是细化措施,压实各项创建工作责任。博乐市审计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制定《博乐市审计局迎接自治州、博乐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复验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对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将创建工作分解细化到科室和具体责任个人。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渗透到审计业务各个方面。
四是监督指导,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测评指标内容,分管领导对2021年以来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在营造氛围、创建特色亮点、资料归档成册等方面作了指导,具体业务人员进行查漏补缺,做好迎检工作。同时,将创建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单位绩效考核,以绩效为抓手,扎实推进创建工作,促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向新台阶。
审核人:苏克巴特尔